“到时候选清华还是北大好呢?”
相较于能不能考的上,蒋明夜更纠结的是这个问题。
思来想去,决定还是把目标定在母校身上。
不过当务之急,是先想办法搞钱。
经纪公司那边,倒是还欠他不少钱,可关键问题是,现在的蒋明夜……暂时并不打算将那笔钱要回来。
虽然他用自己的办法,倒是的确有可能要回来部分。
但这样做,太便宜对方了。
不如先让他们拿着,等时机成熟了,自己有了足够的影响力后,可以利用舆论,让他们加倍吐出来。
前世,能在资本博弈中站稳脚跟,心慈手软当然不在蒋明夜的词典里面。
“所以,还有什么办法,是既不影响学习,又能在短时间内来钱的呢?”蒋明夜陷入了思索,首当其冲被排除的就是做生意了。
往后一年,他的确没那个精力。
没办法!
看来只能厚着脸皮当文抄公了。
前世那么多经典曲目,自己随便甩一手《夜曲》,凭借网络传播速度,相信很快就能赚个盆满钵满,拿奖拿到手软。
这样的话,顺便还能把自己凉了的热度给炒起来。
可关键问题是,他和经纪公司还有合同在身上,所以这件事情,并不是那么好处理的。
蒋明夜和“星光传媒”签订的是五年的买断合同。
所有出道的艺人,大多数最开始都是这种合同,这也就意味着合同期间,只要是创作的任何文化音乐类作品版权,理论上都属于经纪公司。
倒不是经纪公司,真的看中了他的音乐潜质。
而是一视同仁,宁错杀一千,不放过一个。
广撒网,大鱼小鱼终归是能捞上三两只的,万一真运气好,出了一位天才……
嗯,参考前世擅长抽象的薛某人。
所以换言之,即便蒋明夜现在能拿出一首爆款作品,到时候热度不一定能起来,但收益肯定跟他半毛钱关系没有。
所以,这件事情不能明着来,得偷摸着来。
只能用别人的名义来发表才行。
可关键是,他现在上哪找这么一个人,而且这个人恰好又从事音乐方面的工作呢。
这人,还必须靠得住。
不能背刺他。
蒋明夜越想表情越是不对劲。
一个刚刚才认识不久的身影,瞬间在脑海中浮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