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快步走出了大队部。
走到门外,他往回看了一眼那扇半掩的门。
这个人的观察力,比他想象中还细。
以后得更小心。
同时,以后也许可以更大胆。
敌人的敌人是朋友。
能管住张二狗这种人的,就是他现在最需要的护身符。
当然,前提是别把自己搭进去。
下午两点。
林海背着装了两条石斑的竹篓,站在村口的土路上。
他打算去县城找李长贵,把这两条小石斑出了。
加上手头的存款,他已经在盘算下一步的计划了。
正准备迈步,身后传来一阵发动机的突突声。
那声音在这个全靠脚走路和牛车的渔村里,显得格外扎眼。
林海回头一看。
一辆军绿色的吉普车从村里驶出来,颠簸着碾过土路上的坑洼。
车身老旧,挡风玻璃上裂了一道纹。
但在1976年的南湾村,这玩意的稀罕程度不亚于外星飞船。
车在他身边停了。
驾驶座的车窗摇下来,露出一张冷冰冰的面孔。
是贺霆舟。
“去县城?”
“对。”
“上车。”
林海犹豫了一秒。
准确地说,他在一秒钟之内权衡了三件事。
第一,走路去县城要大半天,坐车只要不到一个钟头。
第二,竹篓里的鱼多泡一个钟头就多死一分。
第三,拒绝一个带枪的人好像不太礼貌!
他拉开了副驾驶的门,把竹篓塞进后座,自己坐了上去。
车厢比他想象中小得多。
或者说,是这个人太大了。
贺霆舟坐在驾驶座上,肩膀几乎占了半个车厢。
两个人之间的距离近得过分。
林海能清楚地看到他军装袖口上一处细小的缝补痕迹。
针脚很密,手艺不错。
吉普车发动了,颠着往县城方向开。
车里安静了大约两分钟。
是贺霆舟先开的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