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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第2页)

他想起与赵云的第一面。

赵云蓝色的眼,乌黑的发。

一巴掌就被打倒的人,练枪练得最狠,天不亮就起来,等别人到校场的时候,他已经出了一身汗。

吕布把竹简摞回书架上,手指在竹片上敲了敲。

那股劲儿。

明明知道打不过,枪还是要递出去。明明被震得虎口发麻,手指还是要攥紧。明明摔在地上,眼睛里却从来没有服输的意思。不是倔强,倔强是脸上看得出来的。赵云脸上什么也没有,只有那双眼睛,像一潭深水,底下沉着什么很硬的东西。

吕布一直以为那是不甘心。

他挺喜欢那种不甘心的。所以他才一次次点赵云的名,一次次把他打倒在地,想看看那东西什么时候会被磨光。

可它一直没被磨光。

反而越来越亮了。

后来吕布开始注意赵云。注意他练枪时绷紧的小臂,注意他和别人说话时微微侧头的习惯,注意他吃饭时总是坐在角落里,安静得像一把还没出鞘的剑。

吕布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注意这些。

他只知道,每次在校场上把赵云打倒,看他爬起来,心里会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不是得意,也不是怜悯,而是——

他现在想明白了。

是安心。

因为赵云一定会爬起来。会捡起枪,会站直,会用那双眼睛看着吕布,然后等着下一次被击倒。循环往复,从不缺席。

在这个所有人都在算计、都在背叛、都在观望的乱世里,赵云是唯一一个让吕布觉得不会突然消失的人。

吕布在书案前坐下来。

烛火矮了半截,灯芯烧出一个结,爆了一下,溅出一粒火星,落在桌面上,烧出一个小小的焦痕。

他伸手去拿笔,手指碰到笔杆,又缩了回来。

赵云说他骄傲自大。是,他骄傲自大。他从头到尾都是那个在丁原帐下杀人夺马、在虎牢关前三英都拿不下的吕布。他这一辈子,除了手里的方天画戟和□□的赤兔马,什么都没真正拥有过。所以他只能骄傲,只能自大,只能把所有人都推在一臂之外,用居高临下的眼神看着他们。

因为一旦平视,他就会发现,自己其实谁都没有留住过。

王允没有,陈宫没有,貂蝉没有——

吕布把笔拿起来,在砚台里蘸了蘸,笔尖吸饱了墨,悬在纸上,迟迟没有落下。

赵云说恨他。

恨。

多好的一个字。比“敬重”好,比“信服”好,比那些体面的、得体的、客客气气的词都好。

恨是有力气的。恨是放不下、忘不掉、绕不开的。恨是把一个人刻在骨头里,拔都拔不出来。

赵云恨他。

那就恨吧。

吕布终于落笔,在纸上写了两个字。

“子龙。”

墨迹未干,笔画饱满,每一横都压得很实。

他又停住了。

门外传来脚步声,很轻,像是不想被听见。走到门口,停了。

不是刘备。刘备的脚步声更沉稳,也更慢。这个脚步声快一些,带着一点犹豫,像是不知道该不该敲门。

吕布没抬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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