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温·兰尼斯特的战甲,连他儿子詹姆的镀金套装与之相比,都会黯然失色。
他的大披风由难以计数的金缕丝线织成,重到连冲锋时都鲜少飘起,一旦上马则几乎将坐骑后腿完全遮住。
普通的披风钩扣无法承受如此重量,取而代之的是一对趴在肩头、相互对应的小母狮,仿佛随时准备一跃而出。
她们的配偶是一只鬃毛壮伟的雄狮,昂首立于泰温公爵的巨盔顶,一爪探空,张口怒吼。
三头狮子都是纯金打造,镶了红宝石眼睛。
他的盔甲则是厚重的钢板铠,上了暗红色瓷釉,护膝和铁手套均有繁复的黄金涡形装饰。
护手圆盘是黄金日芒,每一个钩扣都镀上了金。
红钢铠甲经过一再打磨,在旭日光芒中鲜亮如火。
这时,提利昂已可听见敌军的隆隆战鼓。
他记起上次在临冬城大厅,看见罗柏·史塔克坐在他父亲的高位上,手中未入鞘的长剑闪闪发光。
他记得冰原狼自暗处攻来的景象,突然间仿佛又看到它们咆哮着向他扑来,咧嘴露出尖牙利齿。
那小鬼会带狼上战场吗?
这念头令他大感不安。
经过整夜无休的长途行军,北方人此刻一定精疲力竭。
提利昂不明白那小鬼究竟打的是什么主意,难道想趁对方熟睡时攻其不备?
这样的机会实在不大,抛开其他方面不谈,泰温·兰尼斯特对战争可是精明之极。
前锋军在左方集结。
当先便是黄底的三黑狗旗,格雷果爵士正在旗下,骑着提利昂平生所见最大的马。
波隆看了他一眼,嘻嘻笑道:“打仗时,记住跟着大个子。”
提利昂严厉地看了他一眼。
“这是为何?”
“他们是最棒的箭靶,瞧那家伙,他会吸引全战场弓箭手的目光。”
提利昂笑笑,转用全新的观点审视魔山。
“我得承认,我还从没这么想过。”
克里冈的装备半点也称不上华丽:盔甲是深灰色的厚重钢板,其上只有长期剧烈使用的痕迹,没有任何纹章或装饰。
他的佩剑是一把双手巨剑,然而格雷果爵士单手提起浑如常人拿匕首一般轻松。
此刻,他正以剑尖戳指,喝令众人就位。
“谁要敢逃跑,我就亲手宰了他!”
他咆哮道,转头看到了提利昂。
“小恶魔!
你守左边,看你有没有能耐守住河流。”
那是左军的最左翼,只要守住这里,史塔克军便无法从侧面包抄——除非他们的马能在水上跑。
提利昂领军朝河岸行去。
“你们看!”
他以斧指河,叫道。
“就是这条河。”
一层白雾依然如毯子般笼罩着水面,暗绿河水奔流其下。
浅滩满布泥泞,遍生芦苇。
“我们负责防守此地。
无论发生什么,保持靠近河流,决不要让它离开视线,决不能让任何敌人进到河流和我们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