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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享受快乐时光(第2页)

他说这番话时,神态中掠过一丝淡淡的忧伤,这几乎等于不收取任何费用了,所以我代表佩戈蒂表达谢意,支付给蒂费现钞。随后,佩戈蒂返回她的住所。我和斯彭洛先生进了法庭,因为要在那儿受理一桩离婚案,依据的是一条精心设计的小法令(我相信,这条法令现在已经废止了,不过,我看到依据这条法令判了几桩婚姻案),该法令的优点会在后面加以陈述:丈夫的名字叫托马斯·本杰明,但他当初在办理结婚证时只用了“托马斯”这个名字,隐瞒了“本杰明”,以防婚后发现自己并不像预期的那样称心如意。结果,果然不如预期的那样称心如意,或者对他那个可怜的妻子感到厌烦了,于是结婚一两年后,由他的一个朋友出面,声称他的名字是托马斯·本杰明,因此,他根本没有结过婚。法庭确认了这一点,他心满意足。

我必须说,这个案件的判决是否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公正让我疑虑重重,即便用一蒲式耳小麦的价格来说事,让人们接受不合情理的事情,也消除不了我的疑虑。但是,斯彭洛先生在这件事情上同我理论。他说,放眼世界,有好事也有坏事,教会法,有好的也有坏的。这些全都是制度的一部分。很好,就这样!

我没有这种勇气向多拉的父亲指出,如果我们一早起床,脱掉外套投入工作,说不定我们使这个世界有所改善。但是,我直言,我认为我们可以改善民事律师公会。斯彭洛先生回答,他特别想对我提出忠告,让我从心里打消这个念头,这样不符合绅士的身份,但是他又说,他很乐意听听我觉得民事

律师公会可以做哪些改善。

我们正好离遗嘱验证事务所最近,我就以民事律师公会的这个部门为例——因为这时我们受理的那个人被判没有结过婚,我们已经出了法庭,正好漫步经过遗嘱验证事务所——指出,这个事务所是个管理得稀奇古怪的机构。斯彭洛先生问表现在哪些方面。我对他的人生经验表示出应有的尊重(恐怕这种尊重更多是因为他是多拉的父亲),回答道,或许有点儿荒唐可笑的是,已经过去了整整三个世纪,那个法庭存放坎特伯雷这偌大教区里凡是有遗嘱人的遗嘱原本的遗嘱注册处,竟然是一幢随意安排的建筑,根本没有为了保存这些文献而专门设计过,而是由注册处的官员为了一己之私租赁来的,毫无安全可言,更不用说确保能够防火。确实,从楼顶到地下室,房子里塞满了这种重要文献。这里成了注册处官员中饱私囊的场所,因为他们向公众收取高额的费用,却把公众的遗嘱乱丢乱放,没有别的目的,就图方便打发了事。或许有点儿不合情理的是,遗嘱注册处的那些人年薪高达八九千英镑(助理登记官和有席位的文书的收益就更不用说),却不肯从中拿出一点儿钱为这些重要文件寻找一处像样的安全之所。各个阶层的人不管愿意与否,都必须把这么重要的文件交由他们管理。或许有点儿不够公正的是,在这个庞大的事务所里,所有重要的职位竟然都被工作清闲而报酬丰厚的大人物占着,而那些待在楼上又冷又暗的房间里忙着干活儿命运不济的文书却是报酬最最微薄的,也是全伦敦干着重要的差使却最不受重视的。或许还有点儿不成体统的是,那位主任注册官(其职责就是向不断上门办事的公众提供一切必要的方便)占在该职位上清闲着却拿高薪(除此之外,他还可能是个教士,是个有俸圣职兼任者,在大教堂占有一个席位,还有别的不知道的)——而公众享受不到方便。关于这种情况,每天在遗嘱验证事务所忙碌的时候,我们都能看到,而且我们知道这样的事情很荒谬。或许可以简单来说,坎特伯雷教区这个遗嘱验证事务所完全是个贻害社会的所在,这样一个弊端丛生、荒唐透顶的所在,要不是被挤到圣保罗教堂墓地这样不起眼的角落,很少有人知晓,早就会被人们闹得底朝天了。

当我针对这个问题说得有点儿慷慨激昂的时候,斯彭洛先生先是笑了笑,然后与对待别的问题一样同我争辩起来。他说,那又怎样?是个感觉问题。如果公众觉得他们的遗嘱保存得很安全,而且顺理成章地认为事务所无须做任何改善,有谁因此受到损害了吗?没有。有谁因此获得更多好处了吗?是所有工作清闲、收入丰厚的人。很好,那么,还是好的方面占了主导。这或许不是一个完美的制度(没有东西是完美的),但是,他所反对的就是强行往这中间加进楔子导致分裂。维持遗嘱验证事务所这种制度,国家就繁荣昌盛;在遗嘱验证事务所加进一个楔子,国家就不再繁荣昌盛。他认为维持事物的原状是君子处事的原则,他毫不怀疑遗嘱验证事务所一定会在我辈手中维持下去。尽管我内心对他的看法疑虑重重,但还是遵从了。不过,我发现他说得很对,因为遗嘱验证事务所不仅保持到现在,而且顶住了早在十八年前由议会做出的(不是很情愿)一份重要报告的压力。当时,那份报告将我提到的这些意见全都详尽地列举出来,而且提出,遗嘱的储藏能力只能延续两年半。从那以后,他们怎么处理那些遗嘱,是遗失了很多,或是不时地卖了一些给黄油店铺,我不知道。我高兴的是自己的遗嘱不在那儿,希望一时间还不会放到那儿。

在描述眼前享受快乐时光的这一章里,我把这些情况都记下来,因为这些情况在这儿适得其所。斯彭洛先生和我边走边谈,后来我们谈到了一些一般的话题。最后,斯彭洛先生告诉我下个星期的今天是多拉的生日,如果我到时去那儿参加一个小型野餐会,他会很高兴。我听了之后顿时神魂颠倒起来。次日我就收到了一张花边信笺,上面写着“爸爸赞成,切勿忘记”。见到这个之后,我更是激动得连话都不会说了,云里雾里地度过了随后那段时间。

我做着各种准备,迎接这个幸福的聚会的到来。这期间,我认为自己做尽了荒唐可笑的事。现在我回忆起当初买领结的情形,都会脸上发烧。我的靴子可以进入任何刑具收藏了。我准备了一只精巧雅致的小型带盖食品篮,头天晚上就让去诺伍德的公共马车送过去,我认为食品篮本身就等于一种表白。里面装着彩包爆竹,还附了能够用钱买到的最最情意绵绵的警句格言。早晨六点,我到了科文特加登市场,为多拉买了一束花。十点,我骑到马背上(为了这次赴约,我租了一匹灰骏马),把花放在帽子里以便保持新鲜,就扬鞭策马奔向诺伍德。

我看见多拉在花园里,却假装没有看见她;骑马经过她家门口,却假装心急火燎地寻找她家门。这时,我认为自己干了两件小小的蠢事,尽管其他年轻人处在我这样的情况下也会干——因为在我看来,这样的事情很自然。但是,哦!我确定无疑地找到了那宅邸,确定无疑地在花园门口下了马,拖着那双铁石心肠的靴子穿过草坪,到了多拉身边。她坐在丁香树下的花园椅子上。在这么天气晴朗的上午,只见她头戴一顶白色草帽,身穿天蓝色的衣服,在翩翩起舞的蝴蝶中间,这是一幅多么美妙的图画啊!

有位年轻小姐陪同她——年龄比多拉稍大一些——我应该说,差不多有二十岁。她名叫米尔斯小姐,而多拉叫她朱莉娅。她是多拉的闺中密友,真是幸福的米尔斯小姐!

吉卜也在,又冲着我狂吠。我把花送给多拉时,吉卜心生妒意,对我龇牙咧嘴。它会这样。哪怕它有那么一丁点儿明白我是多么爱它的女主人,它都应该会心生妒意!

“哦,谢谢你,科波菲尔先生!多么美丽可爱的花!”多拉说。

我本来打算说(而且在三英里的途中一直在琢磨着最佳的措辞),我认为看到鲜花靠近她之前,它们是美丽可爱的,可是说不出来。她太令人心醉神迷。看到她把鲜花贴在长着酒窝的下巴上,我陶醉了,失去了理智,说不出话来。我纳闷,当时为什么没有说:“杀了我吧,如果你还有同情心的话,米尔斯小姐,让我死在这儿!”

这时候,多拉把我送的花递到吉卜跟前,让它闻一闻,但是吉卜汪汪大叫,不闻。多拉笑了起来,把鲜花凑得离吉卜更近一些,一定让它闻。结果吉卜把鲜花当成了猫,咬了一点儿天竺葵。多拉打了吉卜,噘起嘴说:“我可怜的美丽可爱的花啊!”充满了怜惜之情。我觉得那神情就好像吉卜咬的是我。我倒巴不得是这样啊!

“有件事你听了之后一定会很高兴,科波菲尔先生。”多拉说,“就是那位气急败坏的默德斯通小姐不在这儿,参加她弟弟的婚礼去了,至少要离开三个星期。难道这不令人愉快吗?”

我说,我可以肯定她一定愉快,而她认为愉快的任何事情,我都会感到愉快。米尔斯小姐的表情显得更有智慧,更仁慈宽厚了,她冲着我们微笑。

“她是我见到的最最讨厌的人,”多拉说,“你简直想象不到,她的脾气有多么暴躁,她有多么令人厌恶,朱莉娅。”

“是啊,我想象得到,亲爱的!”朱莉娅说。

“也许,你想象得到,亲爱的,”多拉说,把手放到朱莉娅的手上,“亲爱的,原谅我一开始没有把你区别对待。”

我从这一句里听出,米尔斯小姐过去饱受磨难。我先前注意到的她仁慈宽厚的态度或许源于此。那一天,我发现情况果然如此。米尔斯小姐曾经因为找错对象而遭受不幸。人们认为,由于这种痛苦的经历,她再也不愿意涉足社会,但是仍然态度冷静地关注着未经磨难的年轻人的希望和恋爱。

这个时候,斯彭洛先生从宅邸里出来了。多拉迎上去说:“看看,爸爸,多么美丽可爱的花!”米尔斯小姐则微笑着,若有所思,仿佛在说:“你们这些蜉蝣,在这充满着希望、阳光明媚的上午尽情地享受短暂的人生吧!”我们一同走过草坪,走向正在候着的马车。

我不会再有这种骑马出游的经历了,过去也不曾有过。那辆轻便马车里就只有他们三个人、他们的食品篮、我的食品篮,还有吉他琴盒。当然,马车是敞篷的,我骑马走在后面,多拉坐在马车上背对马面向我。她把那束花放在身边的坐垫上,不准吉卜坐在身旁,担心它把花压坏。她还常常把花拿在手上闻一闻花香。那时我们的目光时常相遇,我竟然没有从灰骏马的头部翻过去掉进马车里,令我备感惊诧。

我相信途中有尘土,相信当时途中尘土飞扬。依稀记得,斯彭洛先生看见我骑马走在车后面的灰尘里,还劝过我,可是我一点儿也没有察觉到。我察觉到,笼罩在多拉周围的只有一片爱与美的雾霭,别的什么都没有。斯彭洛先生有时会站起来问我景色怎么样。我说景色令人赏心悦目。我肯定实际情况就是这样,不过在我眼里,整个景色就是多拉。阳光照耀着多拉,鸟儿歌唱着多拉,南风吹拂着多拉,围篱上开着的野花包括花蕾,全都是多拉。让我感到心情愉快的是,米尔斯小姐理解我,只有米尔斯小姐完全理解我的心情。

我不知道我们走了多远的路程,直到此时此刻,我都不明白我们到了什么地方。或许到了吉尔福德附近。或许《天方夜谭》中的某位魔法师那天打开了那个地方的门,而等到我们离开之后,便永远关上了门。那是山坡上的一片绿地,绿草如茵,树木成荫,石楠遍地,极目远望,美不胜收。

看到有人在那儿等着我们,成了令人难以忍受的事,因此我妒意浓烈,无法控制,即便对着女士。但是,所有男士——尤其是其中有一个江湖骗子,他比我大三四岁,长着一把红胡子,仗着红胡子耀武扬威,令人无法忍受——全都是我的死敌。

我们都打开自己带去的食品篮,忙着准备野餐。红胡子自诩会做沙拉(我根本不相信),要自我表现一番,目的就是要引起大家的注意。有几位小姐帮他洗莴苣,并且在他的指点下将莴苣切成薄片。多拉是其中一位。我感觉到,命运之神安排我同那个男人决斗,我们中有一个不可以倒下。

红胡子做着他的沙拉(我真不知道他们怎么吃得下那东西,我无论如何都不会碰的),同时还自荐负责安排酒窖。这个讨厌鬼头脑很精明,竟然想出一个办法,把一棵树的空树干当作酒窖。过了一会儿,我看见他往盘子里盛了大半只龙虾,坐在多拉的脚边吃了起来!

那一幅扫兴的景象闯入我的视线之后,我对后面一段时间里出现的情况只有一个模糊的印象。我知道自己快乐,不过那是装出来的。我和一个穿粉红色衣服的小眼睛姑娘打得火热,一个劲儿地同她打情骂俏。她也欣然接受我的殷勤,但是,到底她纯粹是因为我,还是在红胡子身上打什么主意,我说不准。大家举杯祝多拉健康。我举杯祝愿时,装作特地为此中断了同人家的对话。举过杯之后,我又立刻说了起来。我向多拉鞠躬行礼时遇上了她的目光,感觉到目光中含有祈求的意味,但目光是越过红胡子的头朝我看过来的,于是我不为所动。

那个穿粉红色衣服的姑娘有个穿一身绿的母亲,我倒是觉得那个做母亲的存心要把我们分开。这时,所有人都散开了,大家把剩下的食物收拾了。我自顾自地到树林里散步,心里又是气愤又是懊悔。我正寻思着要不要假称自己身体不舒服,赶紧骑上那匹灰色骏马逃跑——不知道要逃到哪儿去——突然,遇上了多拉和米尔斯小姐。

“科波菲尔先生,”米尔斯小姐说,“你闷闷不乐啊。”

我请求她原谅,说没有这回事。

“还有多拉,”米尔斯小姐说,“那就是你闷闷不乐。”

哦,天哪,没有!一点儿也没有。

“科波菲尔先生和多拉!”米尔斯小姐说,带着令人肃然起敬的神

情,“闹够了吧,可不要让微不足道的误会摧残了春天的花朵。鲜花开放,一旦摧残了,就不可能复原。我所说的话,”米尔斯小姐说,“是根据以往的经验——那遥远的一去不复返的过去。清泉在阳光下喷出,绝不能仅仅因为执拗任性就将其堵塞;撒哈拉沙漠上的绿洲绝不能随意就铲除。”

我几乎不知道自己干了什么。我异乎寻常地浑身发烫,握住了多拉的小手,吻了一下——她放任我这样做!我也吻了米尔斯小姐的手。我想象着,大家一下子登上了第七重天。

整个傍晚我们就一直待在七重天上。一开始,我们在树林里来回漫步,多拉羞答答地挽着我的胳膊。确实,虽然这全是傻念头,但是如果能够永远抱着这个傻念头,永远在树林里漫步,那该有多么幸福!

可是,转眼工夫,我们就听见其他人的说笑声,还听到有人在喊:“多拉到哪儿去了?”于是,我们返回他们中间,他们想让多拉唱歌。红胡子要到马车上取装吉他的琴盒。但是多拉对他说,除了我之外,谁都不知道琴盒放在哪儿。这么一来,红胡子瞬间就败了。是我把吉他琴盒取来的,是我把吉他琴盒打开的,是我把吉他拿出来的,是我坐在她的旁边,是我帮她拿着手帕和手套,是我全神贯注地倾听她美妙歌声中的每一个音符,她为爱着她的我歌唱,其他所有人可以尽情地鼓掌欢呼,但是他们跟这事毫无关系!

我如痴如醉,沉浸在欢乐之中,由于太过幸福,竟唯恐这不真实,以至于马上就会在白金汉街的住处醒来,听见克鲁普太太准备早餐时把茶杯弄得叮当作响。但是,多拉唱歌,其他人唱歌,米尔斯小姐也唱歌——唱的是《记忆洞穴中沉睡的回声》,她好像已经是百岁老人——夜色降临,我们喝着茶,像吉卜赛人那样用水壶煮茶,尽情地享受着快乐。

野餐会结束时,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幸福快乐。和其他人(即那个吃了败仗的红胡子和所有人)都分道扬镳,各走各的方向,我们就着宁静的傍晚和暗淡的夜色踏上了我们的归途,甜蜜的芳香弥漫在我们周围。斯彭洛先生喝了香槟酒之后有点儿昏昏欲睡——向生长葡萄的土地致敬,向酿成酒的葡萄致敬,向使葡萄成熟的太阳致敬,还要向勾兑酒的商人致敬!他很快就在马车的一角睡着了。于是,我策马与马车并行,同多拉说着话。多拉称赞我的马,并抚摸它——哦,小手放在马的身上,显得多么可爱!她的披肩不能妥妥帖帖地披在身上,我的手臂不时地探过去把它披好。我甚至想着,吉卜开始明白是怎么回事,而且懂得它必须打定主意跟我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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