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玩意儿是虎身上的药中之王,那是能救命的东西。
赵军小心翼翼地切开胆囊连接处,将那枚墨绿色的虎胆摘下,用一块干净的布包好,贴身收进怀里。
然后是虎鞭。
这东西在这个年代,那是多少达官显贵求之不得的“神药”。
赵军手起刀落,连根取下,连带着那两颗被黑龙咬过的蛋也一并收了。
烂了也是虎蛋,泡酒一样猛!!
最后,赵军用刀沿着关节处取下来老虎的四条腿骨。
虎骨酒,那是治疗风湿的神药,也是硬通货。
至于剩下的几百斤虎肉……
“可惜了。”
赵军听着越来越近的脚步声,甚至已经能听到远处传来的骂骂咧咧的人声。
“快点!就在前面乱石岗!味儿我都闻到了!”
“妈的,这血腥气太重了,是不是有人捷足先登了?”
赵军闻言冷笑一声。
他将剩下的虎肉胡乱地踢进旁边的雪窝子里,然后用脚把带血的积雪草草覆盖了一层。
做完这一切,他将那把双管猎枪重新背在背上,然后提起了沉甸甸的麻袋。
“黑龙,撤!”
他没有顺风跑,而是特意绕了一个圈,钻进了下风口的一片密林之中。
大雪天,脚印是藏不住的,但他赌这帮人看到现场后的第一反应是愤怒,而不是立刻追击。
就在赵军前脚刚钻进林子不到五分钟。
“哗啦!”
乱石岗另一头的灌木丛被粗暴地拨开。
三个穿着羊皮大衣、戴着狗皮帽子的男人,气喘吁吁地冲了出来。
为首的一个,满脸横肉,左边眉毛上有一道寸长的刀疤,手里还端着一把五六式半自动步枪。
身后的两个,也都背着土铳和侵刀,一个个凶神恶煞,满身的匪气。
这三人正是活跃在红星大队和前进大队交界处的流窜犯,平日里干的就是偷鸡摸狗、投机倒把的勾当。
“就在这!味儿最冲!”
刀疤脸兴奋地冲上乱石岗,手中的手电筒四处乱晃。
然而,当光柱扫过那块巨大的青石下时,三人的表情瞬间凝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