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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第2页)

“我夫君是军医。”

秦娘子哽咽着开口,声音飘忽起来。

大堂里安静得可怕,只有烛芯燃烧时偶尔发出的噼啪声,以及阿湘压抑地啜泣。

“六年前,我们成亲才三个月,北疆战事吃紧,他就随军出征了。”秦娘子目光看向虚空中的某一点,眼神变得柔和而遥远,“那时我刚怀了女儿,害喜得厉害,他临走前还特意去山里给我采了止吐的草药,一包一包分好,嘱咐我按时煎服。”

她的嘴角微微上扬,脸上的表情是幸福的。

“他说,等孩子出生他就回来了,孩子的名字都想好了,男孩就叫阿政,女孩就叫阿莹。”秦娘子的声音开始发颤,“可孩子还没出生,战报就传回来了……他们说,他所在的先锋营遭遇埋伏,全军覆没,尸骨无存。”

阿湘的哭声大了起来。

秦娘子却像没听见,继续说着:“我不信,我总觉得他还活着,说不定是被俘了,说不定是受了重伤被百姓救了,说不定……总之我不信他死了。所以我带着身孕离开老家,一路往北走,想着离他近一点,或许就能等到他回来。”

“后来走到这儿,实在走不动了,孩子也要生了,我就用身上所有的钱盘下了这间客栈。”她环顾四周,目光扫过大堂里破旧的桌椅、掉漆的柜台、结了蛛网的房梁,笑着抹去泪珠,“我想着,这里是北上的必经之路,万一他回来了,总能在这儿歇个脚,喝口水。”

姜令仪静静地听着,没有打断。

九霄抱着手臂,表情依然冷峻,但眼神深处有某种东西微微松动。

“孩子出生后,我开始帮人收尸。”秦娘子收回目光,重新看向九霄,“起初是路边的饿殍,后来是战死的军士。那些当兵的年纪都不大,有的看起来比阿青还小,就那么暴尸荒野,被野狗啃,被乌鸦啄……”

“我夫君是医士,他活着的时候救过很多人。我想,我救不了活人,至少能让死人走得体面些。所以我学着给他们清洗、缝合、整理遗容,让他们能全须全尾地下葬,早点投胎来世找个好人家。”

“那些骸骨,都是这样来的。”秦娘子的目光转向东南角楼梯下那排用白布盖着的尸首,“我埋他们的时候,都会给他们穿上干净的衣裳,系上腰牌,我想着,万一哪天他们的家人找来,至少能认出他们,带他们回家。”

她说得很真诚,眼中泪光闪烁,那是只有亲身经历过生死别离的人才有的痛楚。

九霄沉默了片刻,忽然开口:“你说你给尸体整理遗容,这手艺,是跟你夫君学的?”

秦娘子点头:“他是医士,懂缝合。”

“你们成亲多久?”这次是姜令仪开口,声音轻柔。

“三个月。”秦娘子答,“我方才说了,成亲三个月他就出征了。”

“三个月时间。”姜令仪向前挪了一小步,烛光将她的影子投在秦娘子身上,“他教你缝合伤口,这或许够,但给腐尸补脸、辨认不同皮料,处理皮子不腐,用炭笔朱砂画五官,再将皮子严丝合缝地贴合在骨头上……”

她顿了顿,“直到你能独立上手,把一具腐坏程度不同的尸体修复到近乎完好的程度。秦娘子,三个月的时间,恐怕不够吧。”

秦娘子的表情凝固了。

她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却发不出声音,手指无意识地揪住衣角,粗布面料在指尖摩擦出细微的沙沙声。

烛火跳动了一下。

一滴蜡油顺着烛身滑落,在桌上凝固成丑陋的泪痕。

光晕里,秦娘子的额角渗出细密的汗珠,那些汗混着脸上厚重的脂粉,在颊边划出一道浅浅的痕迹,像面具裂开了一条缝。

姜令仪和九霄都没有催她,只是静静等着。

空气仿佛凝固了,沉重得让人喘不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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