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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五十三章 和公婆说明身世(第2页)

沈晚忽然想起什么:“对了,妈,我忘记告诉你一件事了。”

林静姝随口应了一声:“什么事?”

沈晚一脸平淡:“我不是沈家的亲生闺女。”

林静姝缓了好几秒:“什么?不是亲生的?那、那你的亲生父母是……”

沈晚把当年的事简单说了一遍,沈家夫妻去沪市走亲戚,抱回一个女婴,那个女婴就是她。

而她的亲生父母在沪市,姓裴,开医馆的,家境殷实。

林静姝听完,问:“晚晚,你、你什么时候知道的?这么大的事,你怎么不早点告诉妈?”

沈晚:“妈,我也是刚知道不久,查出来的时候我自己也懵了好几天,后来想想,其实也没什么。沈家对我不好,我一直以为是自己命不好,现在知道了原因,反倒释然了。”

林静姝眼圈红了,:“你这孩子……这些年受委屈了。难怪沈家那两口子对你那样,原来不是亲生的……可就算不是亲生的,也不能那么糟践人啊……”

沈晚也想起原主小时候的事。

五岁那年冬天,沈强抢她手里的烤红薯,她不给,被一把推倒,后脑勺磕在门槛上,流了血,沈家没人带她去看大夫,王晓红拿灶灰糊在伤口上,用布条缠了两圈,说“死不了”。

后来伤口发炎,她烧了三天,没人管,自己扛过来了。

七岁那年,她开始做饭、洗衣服、喂猪,家里的活全是她干,沈强什么都不用做,吃好的穿好的,她吃剩的、穿旧的。

有一年过年,王晓红给儿子做了新棉袄,她问了一句“妈,我的呢”,被王晓红一巴掌扇在脸上,骂她“赔钱货,有的吃就不错了,还敢要新衣服”。

原主后来再也不问了,过年只能穿旧棉袄,袖子短了一截,露着手腕,冻得通红。

她原本读书成绩是好的,老师说她聪明,能考上县里的中学。

王晓红不让读,说“女娃子读那么多书干什么,早晚是别人家的人”。

再后来,原主长大了,出落得越来越好看。

沈家两口子的态度忽然变了,不再打骂她,反倒给她买新衣服、擦脸油,说话也和气了不少。

原主以为他们终于良心发现了,心里还高兴了一阵子。直到有一天夜里,她起来上厕所,路过堂屋,听见王晓红和沈建民在屋里说话。

“老王家说了,愿意出这个数。”王晓红语气难掩兴奋。

“多少?”

“一千块。他儿子在县城开了个修理铺,条件不错,就是年纪大了点,三十八了。但人家说了,不嫌弃咱闺女,只要人好看就行。”

沈建民沉默了一会儿,说:“一千有点少,咱闺女这长相,怎么也得一千五。你再跟他们谈谈,不急着应。”

“行,我明天去说。反正闺女在家养着呢,越养越水灵,不愁卖不上价。”

原主站在堂屋门外,只觉得浑身发冷,像被人从头顶浇了一盆冰水。

她终于明白了,他们不是良心发现,是在给她“养膘”——养好了,好卖个好价钱。

从那以后,她就开始留意所有能离开沈家的机会,直到那年冬天,遇到了霍沉舟,她才拼命榜上这唯一的救命稻草。

仔细想来,如果是亲生父母,恐怕也不会对原主那么差。

可话说回来,原主也算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自从她嫁进霍家之后,像是要把前面二十多年受的苦全补回来似的,变得又懒又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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