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也不觉得疼般,血泡都磨破了,露出血淋淋的肉。
“你还说不累,脚板都磨破了。”江笠看得触目惊心,而女孩却一声不吭,眉头都不皱一下。
疤痕神经少,是有点麻木的,但也会痛。
地榆眼睛蒙着纱布,身上一滴汗都没有,手搁在膝盖上,江笠说话时,吐息都洒在她的手背上。
地榆抬起手,往前探了探,触碰到她的眉头,紧皱着。
就算看不见,也能猜到面前人的表情,肯定是紧皱着眉。
地榆手指轻轻将其抚平,摇头道:“不疼。”
不疼的,她一点也不疼。
江笠没理会她的话,拿出药膏给她两只脚板涂抹。
涂完,再歇了几分钟,江笠把她背起来,然后继续往前走。
地榆比她手里的包裹都要轻。
地榆不想被她背着,身体微微一动。
江笠没让她下来,认真地道:“你脚走不了路,我背你走,放心吧,我累了会停下来的,你很轻,而且你身上凉凉的,可以给我降温。当然,如果你拖累了我,我也会随时把你丢掉。”
江笠没撒谎。
她也没有假装不累,她哪有那么好的心,哪怕是地榆,也不会是例外。江笠是利己主义。
地榆放松身体,任由她背着,她背挺得很直,几缕碎发被风吹过来,扫过地榆的脸。
地榆脸有点痒,想伸手挠,最后还是没挠。
“哦。”
……
徒步走了一周。
期间走走歇歇,江笠走之前觉得最少走一周就能到,但真踏上这条路,她高估了自己,一周时间还要加三天才行。
好在带了十天的水和干粮,否则她们要渴死在路上。
温度更高了,若不是背着地榆走,有她这个移动降温在,江笠真觉得自己家会热死。
天黑得越来越晚,天亮得越来越早。
江笠算了算,夜晚时间直接缩短了一半,只剩不到六个小时的天黑。
她所计划的夜晚赶路,白天睡觉行程,快不行了。
天还没黑,她就要开始赶路。
路上。
被晒得脑袋发晕的江笠听到身后传来地榆的声音。
“人。”
地榆抬着手指,指向前方一处。
江笠抬眼看去。
还真看到人。
是一支队伍。
像是镇子上的队伍。
江笠想躲已经来不及了,那群人发现了她,浩浩荡荡来到她面前。
领队的人听她说要去找河,面如死灰地说道。
“我们就是派去寻河的队伍,那条河已经干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