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者:吴兰氏】
【病因:宫药‘静脑丸·副型二’,服药后昏厥,三日不醒】
【死亡时间:癸丑年三月初六】
【账号:无】
【赔付:无】
【记录人:子吴然】
【自写账,不等官报】
赵五看完直接倒吸一口气:“这……这不是咱命账格式吗?他怎么拿到的?”
赵毅:“我们墙上贴过的,早有人抄了。”
“这就是我留账本的原因。”
赵五坐下来嚷:“可你这不是在放火!你让民间开始自己写,那岂不是人人都有一本账?”
“要是有人乱写呢?要是有人拿账骗钱、敲衙门怎么办?”
赵毅抬头:“有人乱写是错。”
“但没人写——更错。”
“现在这些账,不是我让他们写的,是他们自己压不住了。”
“你能压得住死人,却压不住欠命。”
“账火——已经自己烧起来了。”
第二天,南城又贴出三份账。
有老汉写自己老婆产子吃药出事的;有前兵写自己兄弟死在营中试药没人赔的;还有一份,是某家药铺伙计,写了自己爹十年前服“净骨散”腿瘫,却连名字都没进档。
这些人,全在账尾署了名:
【命账之外,账自来】
【若不允赔,我自认赔】
【写者:无职无权之人】
【但也记账】
赵五看着这堆“路人账”,脑袋都炸了:“副郎!你快说句话!你到底认不认这些?”
赵毅盯着最后那页账半晌,低声说:“我不认,但我不堵。”
“他们能写,就让他们写。”
“我会派人把这些账收回来,挨个核。”
“写得假的,核掉。”
“写得真的——贴上来。”
赵五站那半天,忽然说:“你知道你这叫啥吗?”
“你这是把命律堂开成了‘全民账本’!”
“朝堂肯定受不了你这手!”
赵毅淡淡一句:“他们封得了我的章,封不了别人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