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清风像一台精密的杀戮机器。
渐渐地。
没人敢挑战他了。
他的名字,成了禁忌。
代号九五二七,成了一个传奇。
他没取什么威风的绰号。
不需要。
这四个平平无奇的数字,本身,就代表无敌。
叶清风很享受这种纯粹的战斗。
这里不是地狱。
是他的,修炼场。
每一场血肉横飞的战斗,对叶清风而言,不过是上线刷经验。
他把那部听起来就很牛逼的《神魔万象经》,拆开来,揉碎了,再一点点塞进自己的拳头、脚掌,甚至是每一根头发丝里。
有时候,一拳出去,煌煌如大日,管你什么花里胡哨,直接用力量碾过去。
有时候,一步踏出,人就跟鬼影一样,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对手身后。
他没拔过剑。
但场子里所有人都觉得,他比任何剑客都锋利。
杀人,也在悟道。
神魔大手印的生与灭,不就是一巴掌拍死和没拍死的区别么。
以前学的那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在这三个月里,被血与火淬炼成了一块铁。
一块能砸死人的,本能的铁。
修为没动,还是道宫巅峰。
可叶清风自己清楚,现在的他,能打两个月前的自己。
……
转眼,三个月过去。
今天,是叶清风在黑石斗兽场的第三十场连胜。
对手是三个涅槃巅峰联手,其中一个老油条,半只脚都迈进了问圣的门槛,就差临门一脚。
这一架,打得是真热闹。
整个斗兽场的顶都快被掀了。
最后,叶清风硬接了那老油条一记同归于尽的杀招,胸口被捅出个大血窟窿。
然后,他反手一记神魔大手印,把那仨倒霉蛋连带着脚下百丈的场地,一起拍进了地里。
抠都抠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