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细节,都像一把尖刀,凌迟着她最后的尊严。
“我……我没有想杀她……”她的声音干涩沙哑,还在做着徒劳的辩解,“我就是……就是想吓唬吓唬她……对,我就是想吓唬她!”
负责审讯的老警察靠在椅背上,面无表情地看着她。
“吓唬她?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三十层楼顶,把人往天台边缘推,你管这个叫吓唬?”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为杀人未遂。杀人未遂,比照既遂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你这个情节,如果定性,起步就是十年。”
十年!
赵晴的瞳孔猛地收缩。
十年……她今年才十九岁,十年后出来,就快三十了。
她的人生,她的一切,都完了。
不……不行!
她不能坐牢!绝对不能!
她的脑子疯狂转动,像一台即将烧毁的发动机,拼命地寻找着救命稻草。
林尘?
不可能,他恨不得自己死。
学校?
学校已经第一时间发公告开除她了,撇得一干二净。
父母?
她家只是普通中产,在真正的权势面前,根本不堪一击。
那么……还有谁?
忽然,一个名字像闪电一样划过她的脑海。
沈若曦!
对,沈若曦!
她是唯一的“受害者”。
只要她肯松口,只要她说这是一场误会,那“杀人未遂”这个罪名,是不是就有可能不成立?
赵晴的眼睛里重新燃起了一丝希望,尽管那希望扭曲而疯狂。
她知道沈若曦,外表清冷,内心却很软。她是那种被保护得很好的大小姐,最看不得别人凄惨。
只要自己求她,哭着求她,把姿态放得足够低,她一定会心软的!
对,一定是这样!
“警察叔叔……”赵晴抬起头,脸上硬生生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我……我想打个电话。”
“给谁?”
赵晴舔了舔干裂的嘴唇,一字一顿地说:
“沈……若……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