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头驼鹿足足有两米长,体重可以达到四百斤。
当站起来时,比赵子默都高。
哪怕是趴在坑中,都好似一辆面包车。
很快,它就注意到了重新返回的黄鼠狼群,还有许成四人,挣扎得更加卖力,试图从坑里爬出来。
可脚下的土壤非常松软,它越是挣扎,反而陷入的越深。
渐渐地,四肢都被土壤掩埋了。
“呦呦!”
驼鹿或许是知道靠着自己的力量,无法逃脱,开始发出一阵阵鹿鸣。
每次吼叫,嘴巴里都会喷出肉眼可见的气浪。
由此可见,这家伙体内的热量有多高。
也难怪古代的皇帝都喜欢喝鹿血、吃鹿肉,来滋补身体。
“此处应该就是黄鼠狼们的巢穴。”
“这头驼鹿经过时,由于分量太重,结果就将人家的巢穴踩踏了。”
“而黄鼠狼们虽然厉害,但面对这样的庞然大物,也不是对手,只能落荒而逃,寻找新的住所。”
“它们必须在天黑之前找到,不然就要挨冻,因此跑得飞快。”
“之所以把我们带过来,应该是想让我们打死驼鹿,替它们报仇。”
许成观察着眼前的形势,头头是道地分析。
而事实也与他说的完全一致。
马雷激动地直搓手:“那我们还等什么,直接干吧!”
朱古力更是干脆,提着杀猪刀,就要跳到坑里。
许成急的大喊:“不要靠近!虽然驼鹿现在动弹不得,但还有脑袋可以晃动。”
“有没有它头上的大角,随便顶一下,就能把你肚子顶穿。”
闻听此言,朱古力赶忙停下脚步。
同时,看向驼鹿头顶的那对硕大无朋的大角。
距离太近,可以清楚看到上面的纹路,在阳光下闪耀着冷冽而神秘的光泽。
如同远古战神遗落人间的兵刃,散发着不可一世的气势。
驼鹿在挣扎的时候,脑袋也在晃动,随之带动大角。
每一次大角在空中划出一道道弧线,都能听到一阵阵呼呼的破风声。
“我先开几枪,等击毙驼鹿,你们再跳进坑中,将它拉出来。”
说话间,许成已经举起猎枪。
砰!
枪声响起,一颗子弹精准地射中驼鹿,钻入它的脑袋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