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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五(第4页)

上六。不明晦。初登于天。后入于地。象曰。初登于天。照四国也。后入于地。失则也。

以阴居阴。处夷之极。初称天子。后成独夫者也。盖下五爻皆明而示晦。故能用晦而明。此则不明而晦。故失则而终入地耳。

(离下 巽上)

家人。利女贞。

欲救天下之伤。莫若反求于家庭。欲正家庭之化。莫若致严于女贞。牝鸡之晨。维家之索。不可以不诫也。佛法释者。观行被魔事所扰。当念唯心。唯心为佛法之家。仍须以定资慧。以福助智。以修显性。名利女贞。

彖曰。家人。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佛法释者。禅定持心。则内冥法体。智慧了境。则外施化用。修德之定慧平正。本乎性德之寂照不二也。在因名男女。在果名父母。既证果德。十界归仰。故名严君。性修不滥。名父父子子。真俗并照。名兄兄弟弟。福慧互资。名夫夫妇妇。一世界清净故。十方世界皆悉清净。名正家而天下定也。

象曰。风自火出。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

火因风鼓。而今风自火出。犹家以德化。而今德从家播也。有物则非无实之言。有恒则非设饰之行。所以能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耳。佛法亦然。律仪清净。则可以摄善摄生矣。

初九。闲有家。悔亡。象曰。闲有家。志未变也。

以刚正居有家之初。即言有物行有恒以闲之。则可保其终不变矣。佛法释者。即是增上戒学。

六二。无攸遂。在中馈。贞吉。象曰。六二之吉。顺以巽也。

阴柔中正。而为内卦之主。故每事不敢自专自遂。唯供其中馈之职而已。佛法释者。即是增上定学。

九三。家人嗃嗃。悔厉吉。妇子嘻嘻。终吝。象曰。家人嗃嗃。未失也。妇子嘻嘻。失家节也。

过刚不中。似失于严厉者。然以治家正道观之。则未失而仍吉。傥畏其悔厉。而从事于嘻嘻。始似相安。终以失家节而取吝矣。佛法释者。即是增上慧学。

六四。富家大吉。象曰。富家大吉。顺在位也。

阴柔得正。为巽之主。所谓生财有大道者也。佛法释者。即缘因善心发。富有万德。名为解脱。

九五。王假有家。勿恤吉。象曰。王假有家。交相爱也。

假。大也。书云不自满假。诗云假以溢我。又曰假哉皇考。皆取大义。九五阳刚中正。而居天位。以六合为一家者也。大道为公。何忧恤哉。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故交相爱。佛法释者。正因理心发。性修交彻。显法身德。

上九。有孚威如。终吉。象曰。威如之吉。反身之谓也。

刚而不过。居巽之上。卦之终。其德可信。故不猛而威如。所谓其仪不忒正是四国者也。佛法释者。了因慧心发。称理尊重。名般若德。

(兑下 离上)

睽。小事吉。

夫善修身以齐家者。则六合可为一家。苟齐之不得其道。则一家之中睽隔生焉。如火与泽。同在天地之间。而上下情异。又如二女。同一父母所生。而志不同行。是岂可以成大事乎。姑任其火作火用。泽作泽用。中女适张。小女适李可耳。观心者亦复如是。出世禅定。世间禅定。一上一下。所趣各自不同。圆融之解未开。仅可取小证也。

彖曰。睽。火动而上。泽动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说而丽乎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小事吉。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万物睽。而其事类也。睽之时用大矣哉。

火泽因动。则上下势睽。静则未始上下也。二女因行。则其志不同。居则未始不同也。故曰吉凶悔吝生乎动。虽然。世岂能有静而无动。有居而无行哉。今此卦以兑说而附丽乎离明。六五又以柔为离主。进而上行。且得中位。下应九二之刚。是以小事可获吉也。此亦文王曲就人情被睽所局而言之耳。若充此睽之理性。以尽睽之时用。则天地睽而其事同。男女睽而其志通。万物睽而其事类。有何一法不摄于睽。有何一法不从睽出哉。盖于同起睽。则其吉小。于睽得同。则其用大也。佛法释者。寂照一体。名天地睽而其事同。止观双行。名男女睽而志通。万行不出正助二行。二行不离性具。如万物不出阴阳二爻。二爻不离太极。名万物睽而事类。

象曰。上火下泽。睽。君子以同而异。

离得坤之中爻。泽得坤之上爻。其性同也。火则炎上。泽则润下。其相异也。观相元妄。则相异而性亦似异矣。观性元真。则性同而相亦本同矣。惟君子知其以同而异。故不以异而昧同也。知异本同。故六而常即。不生退屈。知同而异。故即而常六。不生上慢。知异本同。故冥契真源。知同而异。故云兴万行。知异本同。故上无佛道可成。下无众生可度。知同而异。故恒庄严净土。教化诸众生。知异本同。故生死及涅槃。二俱不可得。知同而异。故或游戏生死。或示现涅槃。

初九。悔亡。丧马勿逐。自复。见恶人。无咎。象曰。见恶人。以辟咎也。

刚正无应。居睽之初。信此以往。则无过而悔亡矣。纵令丧马。不必逐之。马当自复。劝其勿以得失乱吾神也。纵遇恶人。不妨见之。可以无咎。劝其勿以善恶二吾心也。如孔子见季康子见南子见阳货等。皆所以辟咎耳。岂真有所利之也哉。盖凡得失之念稍重。善恶之心太明。则同者必异。异者必不可同。惟率其刚正之天德。则得失泯。善恶融。虽居睽世而悔亡矣。

九二。遇主于巷。无咎。象曰。遇主于巷。未失道也。

刚而得中。上应六五柔中之主。而当此睽时。近与六三相邻。五必疑其遇三而舍己也。故须委曲明其心事。如遇主于巷焉。夫君臣相遇。万古常道。岂以于巷而谓之失哉。

六三。见舆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无初有终。象曰。见舆曳。位不当也。无初有终。遇刚也。

本与上九为应。而当睽之时。不中不正。陷于九二九四两阳之间。其迹有可疑者。夫二自遇主于巷。四亦自遇元夫。何尝有意污我。我无中正之德。而自疑焉。故妄见其舆若曳。其牛若掣。而不敢往从上九。且自谓我之为人。必当被上九之天所劓。不得通其贞洁之情。如此。则无初矣。但睽极必合。心迹终必自明。赖遇上九之刚。后说弧以待之。故有终也。

九四。睽孤。遇元夫。交孚。厉。无咎。象曰。交孚无咎。志行也。

睽必有应。乃可相济。二与五应。三与上应。四独无应者也。故名睽孤。然初九刚正在下。可以济睽。当此之时。同德相信。互相砥砺。可以行其济睽之志而无咎矣。盖君子深知以同而异。故阴与阳异而相应亦可。阳与阳同而相孚亦可耳。

六五。悔亡。厥宗噬肤。往何咎。象曰。厥宗噬肤。往有庆也。

六五乃九二之主也。阴柔不正。反疑二之遇于三焉。以其居中。则猜忌未深。终与二合。故得悔亡。圣人又恐其踌蹰未决也。故明目张胆而告之曰。厥宗上九。已说弧以待六三。其相合如噬肤矣。尔往从九二于巷。有何咎哉。孔子更为之鼓舞曰。不惟无咎。且君臣相合。睽终得济而有庆也。

上九。睽孤。见豕负涂。载鬼一车。先张之弧。后说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则吉。象曰。遇雨之吉。群疑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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