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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第6页)

“那也得赚到钱才行啊!敢情你是不愁,将来找个人嫁了一了百了,我可是要存钱买房子的!”

成曦看了路明志一眼,装作玩笑似的说:“那我嫁你得了。”

路明志瞪着眼睛看着成曦,脑袋下意识向后闪了一下,说:“女侠饶命。”

这多少让成曦有些失望,可是转念一想,她和路明志从认识到现在,基本都是哥们相称,也难怪路明志一时接受不了。

两个人不在说话,但却很有默契地分享同一桶爆米花,偶尔手不经意地碰触到一起,都能激起成曦心中一层浪花。她一边肯定了自己喜欢路明志的事实,一边感叹自己怎么早没发现呢,一边还要祈祷电影慢点放,剩下的仅有的唯一一点理智,用来看哈利波特。

所以,直到电影结束,成曦也不知道究竟演了点什么。

两个人走出电影院,路明志便焦急地想把成曦往学校拉。成曦不满地说:“我说你干嘛干嘛干嘛呢,学校有心思是怎么着?我穿这鞋走不快,你让我休息会。”

说着,自顾自地坐到旁边的花坛上,撒娇似的把头扭向一边。路明志渴望地看了看通往学校的路,最后还是无奈,陪着成曦坐下,视死如归的感觉:“我豁出去了!今天就舍命陪君子!”

“真的?”成曦欣喜地看着路明志,“那等会,咱,吃西餐?”

路明志若有所思地看着成曦,慢慢从怀里掏出钱包,放到花坛上,然后蹲下来,摇晃着钱包失声痛哭:“钱包!钱包你怎么了钱包!钱包你振作点啊!钱包!钱包你不要死啊!”

听到这话,路明志才安心一点,把钱包塞回衣服里,吐了一口气,说:“还算你够义气,不然,哥我又得吃一个月包子。”

路明志这句话把成曦的思绪带到两个人刚认识的时候。那个时候,路明志貌似因为把钱借给哥们,自己去食堂吃了一个月的包子,这段历史很不巧的就被林萱萱和李曼妮注意到了,并且天天津津乐道,当她们把路明志这点事迹告诉成曦的时候,几个人又多了一种消遣——打赌。

堵今天中午路明志会吃什么馅的包子。每次都是成曦赢,因为路明志总会选择最便宜的菜包子,可惜,林萱萱和李曼妮没发现。

在连赢一个星期之后,一种莫名的愧疚感油然而生,某个天气晴朗晴空万里万里无云的下雨天,这种愧疚终于升华到了极点。成曦带着赢来的钱,以包子友的身份接近路明志,并且请他吃了一顿家常菜。

虽然成曦估计,路明志的智商估计高不到哪去,这从他日后跟成曦每次约好出去在校外某个地方见面时都会迷路就可见一斑。

不过他的情商却真是高的出奇。初次见面,成曦很尴尬地语无伦次道:“嗨……你也吃包子啊……额……食堂的包子真不错,你今天还吃菜包子吗?”……话刚一出口,成曦就后悔地将自己的舌头差点咬掉,自己果然没演戏的天份,这才没说几句,就露馅了。

而路明志只是愣了一下,随即便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他嘿嘿地笑着说:“我想起来了,我这两天打饭时总能碰见你,我就说吧,这学校虽然不大,但要想和谁天天都能碰着,也是不大可能的,可恰恰我碰见你的概率如此之高,那只有两种可能,要么你在跟踪或者守株待我,要么咱两这有缘程度得感谢八辈祖宗。不过现在看来,这缘分感情是山寨的啊。怎么,你身边那个漂亮的……那两个同党今天没跟你来?”说着还不甘心地往成曦身后看了几眼,表情里有些许失落。

不过成曦并没有注意到路志明的异常反应,她被路志明奚落得脸一阵红一阵白,可又偏偏挑不出路志明话里的毛病来,气得“你……你……”了半天,也没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后来倒是路志明自己看不下去,不再和成曦过不去,给了成曦一个台阶。而成曦也立即主动请路志明去学校旁边的饭馆了吃了一顿家常菜。

就这样,两人以包子友的身份认识了。成曦和路志明渐渐地熟络起来后,竟然发现自己和路志明有着许多相同的爱好。最狗血的是,两人都披着恶俗的ID名混迹在校园的BBS上,而且都属于那种一有空就刷版胡吹猛侃的吐槽党。

虽然路志明是以包子客闻名的,但他一点也不小气,获得助学金后,第一时间就张罗着请成曦她们吃饭。结果那天很不凑巧,萧雨、李曼妮、林萱萱都有事不在,最后只有成曦一个人去了。

或许是人没有凑齐的缘故吧,路志明显得有些沮丧。成曦自然不乐意了,就故意使坏点了最辣的锅底,而且还以防止太辣为由,要了一扎啤酒。她知道路志明是不能喝酒的。路明志若有所思的看了成曦一眼,没有阻拦。

火锅沸腾后,氤氲出厚厚的雾气,倒是成曦自己嘴馋,忘了想灌路志明的初衷,吃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而路明志既不能喝酒也吃不了辣,见成曦竟然没有为难自己,心里暗暗叫爽,早早地退出了战局,一边得意着,一边不时的给成曦夹菜添啤酒。

成曦边吃边喝酒,然后发着牢骚,说这个学校可能是全世界最破的大学,说自己如果高考再努力一点,就不会来这个鬼地方;又说其实来了也有好处,至少结识了李曼妮、萧雨她们,她们都是她的好姐妹。

路明志忙不迭的附和着说,“是是是,你们是好姐妹,你们都是青春无敌美少女。”然后小声嘟囔道,“真奇怪,我还怕这傻妞灌我,偷偷嘱咐服务生给酒里兑白开水了,怎么还会喝醉说起胡话来了呢。”

成曦当然没醉了,她都看见路志明先前借着上洗手间的空隙,暗地里嘱咐服务生给酒里掺了水,怎么还可能醉,她只是有些难过而已。只是平时在宿舍里,在姐妹们面前,自己总是大大咧咧,装得很大无畏,只有在这样为数不多的装醉机会里,才能发泄下自己积压已久的情绪。

成曦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的情绪重新愉快起来。而就在她出神的那会儿,路明志正专心致志地鼓起勇气,挑战成曦特意夹给他的那碗全是红色辣椒油的涮锅肉。

看路明志被辣的脸通红满头大汗边喝啤酒边继续吃的模样,成曦没心没肺的大笑起来。再近距离的仔细打量他,其实他长的也蛮好看的,让成曦有了刹那间的失神。方才还残留在心头的那丝难过情绪,竟忽地散去。

等调整好状态,再次恢复成假小子属性后,成曦忽然发现,原来没有了郁闷和烦恼的天空,竟比以往更加的晴朗。于是成曦很自以为是地将之前那些莫名其妙情绪,归纳总结为是大姨妈来之前的内分泌失调引起的。这个很搞的理论,换来了姐妹们的一直鄙视。李曼妮更是一语中的:“成曦这小妮子就是**了,在路志明面前装矫情。”

路明志也不恼,喝着可乐悠然自得道,“你懂个P,我这叫大智若愚,我宁愿做毫无鸭梨的民工,也不要做自以为是的文化人。”

“哦哦哦?”成曦冲路明志不屑的翻着白眼,然后继续戏谑他,“那请问民工兄弟,你为什么会取‘落雨法师’这么酸不拉几又很农民的ID名呢?不觉着别扭么?”

结果路明志瞪了成曦一眼,说:“你还好意思说我,你看你那名字,还调色女巫,知道的人以为我们互相跟风,不知道的人,看到这法师与女巫,还以为我们用情侣马甲搞暧昧呢。”

话一出口,路明志就愣了,成曦也愣住了,然后路志明低下头猛喝杯子里的可乐,而成曦不敢抬头看对方,脸红的像窗外还未褪去的夕阳。

至此,路明志和成曦奠定了两人剪不断理还乱的友情基础。

但是,成曦和路明志还是有一样的地方的,比如说家庭。两个人的家境都不是很好,每个月家里救济500块钱,吃饭花300,剩下200就是一个月的零花,在北京这个城市,生存实在很难。所以两个人有个共同目标——赚钱赚钱赚赚赚。

成曦想到这里的时候,不禁笑出声音,她拍了一下路明志的宽宽的肩膀,说:“你还记得吗?包子的事。”

“当然记得!”路明志猛烈地点头,“那个时候的你对我来说简直是女神一样的存在,我这辈子永远也忘不掉那顿饭,成女神,等将来哥发达了,一定不会忘了你!”

“你知道就好。”成曦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姐可没少照顾你,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你可不能忘了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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