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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第4页)

不,这个不算。

有些忍不住怀疑起了自己的品味,夜枭嘴上却又选择安抚道:

“不,不是回去地球三。

“son,我不是来带你回去的。”

别问为什么明明他们是兄弟他却会用“son”来称呼他的弟弟。

——孩子、亲爱的、蠢货,什么样的称呼夜枭都可以用来呼出他的弟弟。

因为那是他的弟弟,他的。

所以他当然可以这样做。

就像他当初会杀死布鲁斯一样,他可以。

他的弟弟,无论是哪个,他不会让他的弟弟属于别人的。

这样想着,于是,夜枭伸出手,对小托马斯邀请道:

“来吧,你不是想知道企鹅人这批货的情况吗?

“有些事情必须你自己来做。”

夜枭想:

这可是他从理查德身上得到的经验,他当初不应该瞒着理查德杀死格雷森夫妇的。

如果他当初把真相告诉来理查德·格雷森,让理查德自己动手杀死那对想把他卖给猫头鹰法庭的夫妇,而不是由他动手。

……理查德在被他收养那么多年后还会因为小丑侠的挑拨而死去吗?

狗以及实验体

1。

“过来,我亲爱的弟弟。”

哥谭底下,不是像迷宫而是真的被修建为迷宫的下水道中。

枪口从后向前对准雨果·斯特兰奇的脑干,夜枭轻笑着对小托马斯伸出另一只空闲的手:

“记得他都做过什么吗?”

“是他让你以这样并非正常人类的状态带到了这个世界,是他的研究使你的身体总是濒临崩溃。

“你很仁慈,我的弟弟,你没有杀死他——可他到现在依旧觊觎着你。”

身旁是白色的墙体,夜枭身后是猫头鹰法庭一处金碧辉煌的教堂。

而他身前,三米的位置是小托马斯。

八米的位置是赶来的蝙蝠侠。

抬头,因为身处哥谭地底所以他们看不见一点天空。

低头,浑浊的潺潺水流浸湿他们鞋底并不断上升中。

“别过去,汤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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