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这个不算。
有些忍不住怀疑起了自己的品味,夜枭嘴上却又选择安抚道:
“不,不是回去地球三。
“son,我不是来带你回去的。”
别问为什么明明他们是兄弟他却会用“son”来称呼他的弟弟。
——孩子、亲爱的、蠢货,什么样的称呼夜枭都可以用来呼出他的弟弟。
因为那是他的弟弟,他的。
所以他当然可以这样做。
就像他当初会杀死布鲁斯一样,他可以。
他的弟弟,无论是哪个,他不会让他的弟弟属于别人的。
这样想着,于是,夜枭伸出手,对小托马斯邀请道:
“来吧,你不是想知道企鹅人这批货的情况吗?
“有些事情必须你自己来做。”
夜枭想:
这可是他从理查德身上得到的经验,他当初不应该瞒着理查德杀死格雷森夫妇的。
如果他当初把真相告诉来理查德·格雷森,让理查德自己动手杀死那对想把他卖给猫头鹰法庭的夫妇,而不是由他动手。
……理查德在被他收养那么多年后还会因为小丑侠的挑拨而死去吗?
狗以及实验体
1。
“过来,我亲爱的弟弟。”
哥谭底下,不是像迷宫而是真的被修建为迷宫的下水道中。
枪口从后向前对准雨果·斯特兰奇的脑干,夜枭轻笑着对小托马斯伸出另一只空闲的手:
“记得他都做过什么吗?”
“是他让你以这样并非正常人类的状态带到了这个世界,是他的研究使你的身体总是濒临崩溃。
“你很仁慈,我的弟弟,你没有杀死他——可他到现在依旧觊觎着你。”
身旁是白色的墙体,夜枭身后是猫头鹰法庭一处金碧辉煌的教堂。
而他身前,三米的位置是小托马斯。
八米的位置是赶来的蝙蝠侠。
抬头,因为身处哥谭地底所以他们看不见一点天空。
低头,浑浊的潺潺水流浸湿他们鞋底并不断上升中。
“别过去,汤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