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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第4页)

初阴上进又与四应。若有引进之者、故宜繫之。三孤孑无应、下又隔二。无牵引之者、是以行次且也。

九四。包无鱼。起凶。

四与初正应、当遇者也。乃已遇于二、不及于四、有包无鱼之象。人心已离、凶自此起矣。盖遇本非正、故正应无遇之象。此即二之所谓不利宾也。

象曰。无鱼之凶、远民也。

阴为民。民之去已、犹已远之也。阴阳之取象不一、或取于男女、或取于君子小人、或取于君民。姤取男女之遇、本非其正、故四不得初而二得之。然阴之初长、近者易制、远者难及、故二取象于得鱼。以言君子小人近而得制、故可无咎。但阳宜得阴以为正应、故四取象于君之失民、必至召凶。取象虽異、而大意皆扶阳抑阴。占者亦随事变通以占之、不可执一也。

九五。以杞包瓜。含章。有陨自天。

杞、高大坚实之木。九五阳刚中正、主卦于上、有杞象。瓜、柔蔓之物。初阴在下、有瓜象。五与初远不相遇、势不能相制、有以高大之杞欲包在地之瓜之象。姤、阴长之卦。而九五居阳明之位、有含晦其章美之象。

瓜性善溃、终有必坏之时。阴阳消长、姤又有终复之势。静以待天心之复、有有陨自天之象。阳刚之君在上、小人方盛、势未能制、姑静晦以待元恶之自毙。若晋明帝之于王敦、其事类之。

象曰。九五含章、中正也。有陨自天、志不舍命也。

居中得正、故能含其章美。不失之闇昧、亦不失于浅露也。志不舍命。

盖阴长而阳消、天之命也。有以胜之、人之志也。君子不以命废志。九五之志坚、遇必有自天而陨者。言人之至者、天不能胜也。

上九。姤其角。吝无咎。

上九刚而在上、无位无应。不得所遇、为姤其角之象。吝道也。然不为阴邪所侵、亦无咎矣。盖阴之初萌、能如二包而制之可也。四不能包、反受其凶。三以刚在下卦之上、故虽厉而无大咎。上以刚居上卦之上、虽吝无咎。盖遇本非正、故不遇无可咎也。

象曰。姤其角、上穷吝也。

刚上穷极、自无所遇也。大抵当姤之时、小人固不可使之进、而君子又不可无以蓄小人。彖但言阴长之宜防、而彖传复言阳刚之可行。君子当此、正宜慎之于微也。初爻戒小人不可往。二四五皆言包制之道。唯三以重刚不中、上以刚居卦极、故厉而吝。然皆无咎、亦以与阴不相遇。皆不与阴之进也。

萃萃卦、下坤上兌。泽在地上、水之聚也。水润泽其地、万物群聚而生、萃之象也。又上说下顺、九五刚中、二以柔中应之、萃之由也。故为萃。

萃卦次姤。按、序卦、姤者、遇也。物相遇而后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物相会遇则成羣萃、萃所以次姤也。全彖当萃聚之时、理势必亨。

但当得正、则可大有所为。此全彖之大旨也。六爻四阴萃于二阳。五得位而权分于四、故有元永贞之戒。四以阳有可萃之权、而不居其位、故必大吉而后无咎。初宜应四而隔于二阴、故众笑而可往。二五正应而二中正、故有引吉之占。三比四不得应上、非正故不免于小吝。上无位、求萃不得、唯有齎咨涕洟而已。此六爻之大畧也。

萃。亨。王假有庙。利见大人。亨。利贞。用大牲吉。利有攸往。

泽上于地、万物萃聚之象。亨字衍文。庙、所以聚祖考之精神。人必先聚己之精神、乃可入庙而承祖考。当萃之时、故宜为卜祭之吉占也。既萃则宜见大人、可以得亨而贵于正、不正则亦不能亨矣。萃当物力丰盛之时、故祭享宜丰、用大牲则吉。萃当人心翕聚之会、故凡事可为而有所往则利也。全卦六爻二三四互艮为门阙。内坤纯阴有宗庙之象。九五居尊而二应之、有利见大人之象。二五皆居中得正、有利贞之象。大象坎为豕、外卦兌为羊、内卦坤为牛、大牲之象。损之时二簋可享、则萃之时宜用大牲矣。涣之时利涉大川、则萃之时宜利有攸住矣。

彖曰。萃、聚也。顺以说、刚中而应、故聚也。

以卦德卦体释卦名。坤顺兌说。五刚中在上、而二以柔中应之、君臣聚会之时也。

王假有庙、致孝享也。利见大人亨、聚以正也。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顺天命也。

致孝享、言萃一己之精神以萃祖考之精神、所以尽孝享之心也。尽志以致孝、尽物以致享。二五正应、君臣遇合以道、所谓聚以正也。当萃之时、物力丰赡、事势可为。时丰而丰、道隆而隆。皆天之正理、故曰顺天命也。

观其所聚、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阳倡阴和、乾始坤生。天地之化育皆聚也。形交气感、声应气求。万物之生成皆聚也。于咸见情之通、于恒见情之久、于萃见情之同。然情之所以同、其理本一故也。人能聚其精神、则天地万物与我一、造化在我心矣。

象曰。泽上於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泽在天上、有恩泽之意。在地上、有润泽之意。润泽故生万物而萃也。

水聚而不防则溃、众聚而不防则乱。除者、去旧取新、除其弊坏、以为不虞之备也。曰戒不虞、则非以耀武矣。若秦之销锋铸鐻、则非除戎器之谓。

黩武穷兵、又非戒不虞之谓也。

初六。有孚不终。乃乱乃萃。若号。一握为笑。勿恤。往无咎。

初与四应、而质柔不能固守、有孚不终之象。二阴间之、同类妄聚、乃乱乃萃之象。应四又连兑体、若有所呼号之象。二阴群聚而非之。互体为艮为手、兌为说、有一握为笑之象。一握犹一羣。曰握、小之也。大象坎为加忧、恤之象。初变不成坎、勿愠之象。初能勿恤二阴之笑、往从正应则无咎矣。比初无应而有孚盈缶、终有他吉。萃初有应而有孚于不终、至于乃乱乃萃者。比一阳得位、诸爻比之者其情专。萃二阳、四不得位、二阴得以间之、其志乱也。

象曰。乃乱乃萃、其志乱也。

为同类羣阴所乱也。

六二。引吉无咎。孚乃利用禴。

互艮为手、牵引之象。中正相应、孚之象。艮为门阙。二变互离。禴为夏祭、利用禴之象。二与五为正应、君臣道合矣。然在二阴之间、必牵引其同类之初六六三以萃于五、则得以人事君之义。乃吉而无咎矣。又以二之柔顺中正、应五之刚健中正。至诚交孚、不事烦文。犹四时之祭夏用禴、以声为主、祭之薄矣。然用之亦利。当萃乃大牲可用之时、然诚意既孚、则虽薄亦可祭矣。盖人臣荐贤为国、非以植党、则诚意可以上达也。

象曰。引吉无咎、中未变也。

阴柔不能固守、则所萃不正。二有中正之德、不变所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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