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摄影馆的阴霾
那个时候我和师父都觉得羿鸿博是个罪大恶极的浑蛋,这些年我遇到过不少案件,好像羿鸿博这么可恶的,我还是第一次经历,害那个时候的确心里感觉毛毛的。
之后没多久,我们果然收到了报案,万觅旋、潭青薇、遇半桃等女人都收到了人体头部的碎尸块,这几个女的不是谁,正是杜德润的几任妻子,我们立马出警并且带走了那些碎尸块经过DNA比对,果然发现这是来自悉南蝶身体上的人头的部位,至此那无头女尸的缺失部位终于找到了,家属们领走尸体后进行火化的同时,对于羿鸿博的审判已经到了尾声。
最终羿鸿博被富明市最高人民法院,以一宗谋杀罪和破坏尸体罪判处了死刑。
这个案件理论上是告一段落了,然而奇怪的是,在羿鸿博执行死刑后,当时我们在还在庆功宴上吃饭的,黄局却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神情就突然紧张了起来:“你们赶快去现场看看,又一具无头尸体出现了,不过这一次是男的,在康华东路13号!”
“是!”我们几个才喝了一口果汁,饭还没吃就这样全部放下筷子离开了酒店大厅。
我们第一时间开车来到康华东路13号,本来以为这是一个什么民房,下车后才发现这里竟然是一个摄影馆,看外面的广告应该是做婚纱拍摄的,我们到达后没多久就注意到附近有不少民警封锁了现场,跨过蓝白色的警戒带后,我们就进入到了摄影馆的一楼。
这里有三层,第一层是招待厅,这里有不少曾经其他客户拍摄过的婚纱合影,整体布局很现代化也很艺术,地板上是无数小米色方块组成的格局,头顶有一盏旋转型的水晶吊灯垂落在大厅中心,不远处有一个后院,当中种植了许多茁壮的椰子树,结合摄影馆的装修和规模,这里的负责人应该是挺有财力的。
我们先使用勘察踏板,穿戴好头套和乳胶手套、鞋套等装备才进入到现场,尸体不在第一层,而是在二楼,这是早到这里的刑警告诉我们的,我们上楼来到了二层的一处拍摄大厅,这才看到了无头男尸的情况,他竟然是身穿一件黑色西式新郎服,脚上是黑色西裤,配上灰色的皮鞋,跪在一处拍摄舞台上的,双手摊开身体背对着我们,脖子以上的位置却被蓝色幕布覆盖,我们靠近过去的时候,那尸体竟然还好像失去平衡一般的在那里摇晃!
当时高明强和夏侯还以为见鬼了,但也没有叫出来,只是跟随着我和唐雅琴来到舞台上,我一看那舞台的底板就明白过来了,原来是这里被人砸开过,下方有个齿轮,这齿轮本来是控制舞台上的一些拍摄特效的,如今却成为了活动尸体的装置,不过就周围的布局看来,这是有人故意为之的,目的就好像是刻意要给来访者目睹。
舞台的放置了两个巨大的音响,旁边有一个更衣室,当中摆放着各种漂亮的婚纱和新郎服,中间放着几个柜子,是用来放鞋子的,一堵墙壁上挂着一些从前某些客户的合影作品,另外有一盘仙人掌在前面屹立着,植物的左边还有一个大概有一米长的鱼缸,里面是几条有点迟钝的红色金鱼。
我们先把尸体那摇晃的动作解除,然后推开了幕布,其实我们早就知道尸体没有头,但在把它从幕布内拉出来的一刻,看着那血淋淋的脖颈位置,众人依然感觉一阵背后发毛,汗水完全浸湿了彼此的衣服,即便不是夏天,如今大概也好不了多少。
死者的衣服没有拉扯过的痕迹,初步检查也没有明显的伤痕,能代表死者身份的物件还在,凶手并没有拿走这些,我从死者的裤袋里拿出了钱包翻出了身份证和一张工作证时,才发现死者竟然就是这个摄影馆的老板!
他的名字叫卞鹏鲲,出事在1983年3月2日,系富明市龙横镇人氏,其他方面的资料还得找黄馨核查,我把东西用物证袋收起,再次观察尸体,唐雅琴活动了一下死者的关节,检查死者皮肤的尸斑情况后分析道:“尸僵已经蔓延到大关节,尸斑挤压不褪色,角膜中度浑浊,死亡时间起码超过24个小时以上了,致命伤很可能是脖子的这一切口,造成死者失血性休克死亡。”
“是,具体的还是回去再检查吧,高明强,你们在现场找到什么可疑痕迹吗?”我问。
高明强一直都在使用静电吸附仪和生物检材工具等设备进行勘察,一段时间后,才跟我说道:“摄影馆应该早就关门了,大门我刚才检查了并没有撬开的痕迹,一楼窗户都是关闭的,经过整幢楼的排查,发现只有2楼这里有一个窗户是打开的,不过是正常打开,3楼有一个保险箱,另外是一些柜子,但都没有撬开过的痕迹,死者身上携带了昂贵的饰物也没有丢失,可以排除财杀的可能,从现场足迹分布和朝向分析,凶手没有强制性地进入现场的举动,而是死者自己主动打开门的,因此我判断应该是熟人作案。”
“熟人……三楼是他居住的地方吗?”我问。
“是,可以看到一整个完整的套间,甚至还有厨房,不过楼上不止一个住宿的地方,还有几个房间,但都上锁了,估计是员工宿舍,但我敲了门,似乎都没人在。”
“今天是周末,大概是放假回去了吧。”杜甜猜测道。
“设法联系上这些员工,还有卞鹏鲲的家人,接着排查现场的监控和外面周边的,公路的监控!死者的社会关系还有背景也要同步进行调查!”
“是!”众人听着我的吩咐后,我来到鱼缸的附近,拿着多波段光源检查了一下,发现这鱼缸的背后带着一点血迹,另外地上似乎遗留了一些汗渍,这种炎热的天气如果凶手跟死者发生过接触,身上肯定会出汗,随后经过衣服滴落在凶案现场,那遗留汗渍的情况出现在现场就不足为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