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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十年(第4页)

我开始调侃起来:“小伙子,以前只知道你混得可以,但没想到你混得相当可以。”

毛峰最讨厌我喊他“小伙子”,猛得来了个急刹车,差点没把我从挡风玻璃给扔出去。

我缓过神来对他吼,“毛峰你大爷的,我要是有个三长两短,你给我爸妈当儿子他们还不要呢。”

毛峰一听咧着嘴乐,“不当儿子,去当女婿行不行?”

我翻了个白眼,“你想得美。”

后来,他带我去了天安门广场看升旗仪式,带我逛王府井给我买糖葫芦吃。

我们在故宫的时候,我接到美芳的电话问我在哪,我告诉她本宫正在逛御花园。

我们还去爬了八达岭长城,累得我两条腿抖成筛子。

回杭州那天,毛峰把我送到了机场。

临别的时候,他又问我:“要不,就留在北京吧?至少有我在。”他怕我还纠结地下室,承诺道:“我说了,不会让你住地下室的。”

我摇了摇头。

我害怕我留下来,终有一天会失去他。

爱情的保质期短的可怜,可朋友是可以一辈子的。

那时的我很贪心,贪心到只想要一辈子。

(5)

正所谓喝凉水塞牙,穿道袍撞鬼,因为陈逸侬的出现,他要让我尝后悔的滋味,他的“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让我最终被炒成了鱿鱼丝。

无论大老板对我流露出多么肯定的眼神,词藻经过了多少次修辞,语气中充满着前所未有的和蔼可亲,拍着我的肩膀对我说欢迎有机会再次合作时,我都觉得他是个只看裙子长短不看能力高低的老色鬼。毕竟,陈逸侬这个项目是我“牙齿咬碎”

才拿下来的,可项目却半道落到了新来的漂亮小姑娘手里。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电视剧里离职的人抱的是个纸箱,在众目睽睽之下洒脱离开。而我走的时候挺落魄,手里拎着的却是两个超大号的沃尔玛购物袋,水杯和勺子发出叮叮哐哐的声音响了一路,生怕别人不知道我被炒了。

我寄居在胖子家百无聊赖,一天天无所事事。

胖子是个好人,整天关心我的吃喝拉撒还有各种哲学问题,诸如人活着是为了什么?

我再次接到毛峰电话的时候,满怀忧伤。

毛峰仿佛听出了我心情不好,“小木,你怎么了?”

我仰天长叹:“我失业了。”

他笑笑:“没事,有我呢!”

几天后毛峰把行李拖运回了杭州,他出现在我跟前的时候我以为在做梦。

“你怎么回来了?”我眼睛瞪得圆溜溜的。

“知道你在杭州混不下去了,回来罩着你。”他摸了摸我的头。

“可你在北京不是挺好的……”我都替他感到扼腕可惜,小伙子实在是冲动,太冲动了。

“北京再好,可是没有你……”他揪了一眼站在旁边的胖子和美芳,“们……啊。”

后来,我才知道,从那次我从北京回来后,毛峰就一直向公司申请调来杭州。

我突然觉得这个冬天很温暖,暖到如果这只是一场梦,我不愿醒来。

年轻的我们总喜欢背负行囊去投奔远方,但远方究竟在哪里?我们哭过,痛过,爱过,挣扎过,孤独过……

你的生命中是否会有这样一个人,在你开心的时候陪着疯陪你笑。在你痛苦狼狈的时候,对你说:别哭,有我呢!

“有我呢”比一千次一万次的“我爱你”要动听的多,也是我听过的最温暖的一句话,这种温暖像是长在骨子里流淌在血液里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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