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初八日(三、二四)
革广西巡抚潘鼎新职,以苏元春督办广西军务、李秉衡护理广西巡抚。
二月十二日(三、二八)
闽省借款改以百万榜核算。
二月十三日(三、二九)
澎湖失守。
冯子材、苏元春、王孝祺、王德榜等克复谅山,法军败退(即所谓「谅山大捷」)。
二月十五日(三、三一)
法国茹斐礼内阁辞职。
二月十六日(四、一)
粤省向汇丰行借定洋款七十五万镑。
闽省与汇丰行订妥一百万镑借款合同。
二月十九日(四、四)
金登干在法京与法代表毕禄(AlbertBillot)签定中、法和议三条:中国承认「天津简约」、双方停战、法派使北上谈判细约。
二月二十一日(四、六)
中、法议定和议草约三条奉旨允准。
二月二十二日(四、七)
命越南滇、粤两军分投停战撤兵(粤军三月初一日停战,十一日撤兵;滇军三月十一日停战,二十一日撤兵),台湾定三月初一日停战。
二月二十六日(四、一一)
「平安」轮船在台湾琅峤洋面为法舰截获,所载杨岳斌部勇七百余人被俘。
三月初一日(四、一五)
法船撤除台湾封锁。
三月初六日(四、二○)
诏命李鸿章为全权大臣,与法使详议条约。
三月初九日(四、二三)
法使巴德诺至天津。
三月二十日(五、四)
杨岳斌抵台北。
三月二十一日(五、五)
桂军撤入镇南关。
三月二十九日(五、一三)
李鸿章与法使巴德诺开始谈判。
四月二十七日(六、九)
中、法条约议定,在津画押。
四月二十九日(六、一一)
法海军提督孤拔卒于澎湖。
五月初九日(六、二一)
法兵全部撤离基隆,并释回所俘华兵一百余名。
五月十三日(六、二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