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任捐升,捐免离任。
扣算原资。
笔帖式加捐扣算银数。
报捐人员,分别现任候补、候选。
翰、詹、科、道,准捐外任。
进士、举人,报捐知县。
职员报捐。
就职人员,分别报捐。
劳绩、保举、教职人员报捐。
九品以下分发银数分别报捐。
应补道、府等员,加捐分发归候补班。
五贡捐内阁中书。
报捐监掣同知。
八旗汉军,报捐各项小京官。
内务府人报捐。
荫生报捐。
武职改捐文职。
旧例增、附训导加捐过班。
恩、拔、副贡出身各大使,豫捐保题。
报捐领枝。
捐免赴部投供。
教习捐免期满。
捐归候补班。
八旗满蒙文举人、翻译举人,准捐小京官选用。
捐免五缺。
报捐部缺笔帖式、委笔帖式。
军台人员赎罪。
新疆人员赎罪。
新疆人员,捐免戍限。
新疆遣户,请释回。
役满吏报捐。
赏给千、把总衔乡勇义民及军功顶戴人报捐。
赔项报捐。
有服人报捐。
分发赴选取结起文。
捐入补班。
捐免坐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