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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七哀叹品第三卷之第二(第3页)

案。道生曰。于不得者为故。在水中也。僧亮曰。自知生死未尽。不知佛果常。故为昔言所[雨復]也。法瑶曰。诠本表旨。使人得之。于人未得。为在诠水之中也。僧宗曰。常教既兴。知昔所行。未为理极。而思修之信珠。未即为心用。犹在理教之下也。宝亮曰。得知昔来经教。尽是常解之诠。但众生惑重。不得正说也。

以珠力故水皆澄清。

案。道生曰。言旨既现。不复浑迹。珠之力也。僧亮曰。理不可掩。名教自分伊字之譬是也。故曰澄清。僧宗曰。珠譬解珠。是映澈之物。水为之清。思修胜慧。是理照之知。探教不浑也。宝亮曰。既有常信。决知偏教理非是实。理虽非实。未曾相乱。但资向常之解。故言澄清也。智秀曰。缘有此旨。所以能感今日所说。显奠昔教亦是诠极。岂非珠力水澄清耶。道慧所撰曰。惑情乱教。喻之水浊。若果无常。则其迷可久。理非偏教。故妄情可息。息则名教显然。喻之水清。

于是大众乃见宝珠故在水下。

案。僧亮曰。信佛是常。而请不肯住。以不自在。执昔说以致疑。乃取判于佛。此譬之旨也。法瑶曰。常理既显。方知昔旨。旨在于常。譬故在水下也。僧宗曰。唯有闻慧。未能入理。如未入水。未修胜慧。不名得珠。非不闻慧。义称遥见耳。宝亮曰。既得信解。悉知常旨。遍在昔日教之下。

犹如仰观虚空月形。

案。僧亮曰。佛说胜修圆教可仰。以譬空中之月也。僧宗曰。思修之心。中道不偏。

是时众中有一智人以方便力安徐入水即便得珠。

案。道生曰。如说修行。譬之安徐入水也。要在修习我常四法。而实不废方便之义也。修常然后乃解无常。其理始是得来在我。故曰智也。僧亮曰。舍昔修今之譬也。法瑶曰。智人谓菩萨也。修习不滥。无常尔乃得常。以譬入水得珠也。修习得所。不浑浊故。为安徐也。敬遗记僧宗曰。迷多悟寡。可贵可重。故言一人也。以善方便。纵容理味。则教不浑乱。胜修之慧。在我故也。如以安徐入水。水不乱故。所以得珠也。敬遗记僧宗曰。一人譬菩萨也。不执断常。纵容取中。譬之安徐也。道慧所撰曰。谓摄心在理。曰安徐也。

汝等比丘不应如是(至)所谓我想常乐净想。

案。僧亮曰。此略合譬重劝之也。

尔时诸比丘白佛言世尊(至)得入涅槃是义云何。

案。道生曰。若昔说无我。实亦表于我者。言教何以专说无我。得离于我。而不说我。今方说耶。僧亮曰。若今修是正。昔日遍说。其义云何耶。法瑶曰。若有我为真。无我非实者。昔日何故不说。幸使我等无谬取之倒。此之二说。如以鉾楯。其趣云何。僧宗曰。此夺果门。第四段也。第一夺果。第二夺因。第三寄宝珠譬。成其所修虚而不实。此第四释会二教。不相乖负也。宝亮曰。此第七段会通两教。自哀叹品来。比丘三请。世尊三劝。而众人唯怀一疑。故知。从卷首至此。未是正说。通为劝问明矣。此疑由是第三劝中生也。若其理皎然。昔日何以不先说耶。

佛告诸比丘善哉善哉(至)咨问是义为自断疑。

案。僧亮曰。善问得时。能推本定今。以自断疑也。法瑶曰。下引客旧医譬。明古今之说。其旨不殊也。昔叹无我。唯在三界。除三界我耳。不毁佛我也。但彼不解言之旨故。滥佛亦谓无我。今毁滥修无我。非毁生死无我。叹毁虽异。其旨实同。非鉾楯也。僧宗曰。能以二教为征。疑心所以断也。今释二教。则无执昔之迷。权实苟分。疑累断也。明骏案。此下一品之中。第五段会通也所言会通者。明昔所以不说常。今日所以说耳。非谓以昔无常偏教。会今圆教也。是以下譬中云。此乳药者。服与不服。皆是医教。不云醎苦辛酢等味。即乳药也。故知。所言会通者。盖说与不说之意也。

譬如国王闇钝少智。

案。道生曰。夫受化者。必有解分。垢重者。摄轻故为王也。垢重故智少也。

有一医师性复顽嚚。

案。道生曰。虽复垢重。而断善犹轻。今取其中。以愚相训。必有师焉。

而王不别厚赐俸禄。

案。道生曰。耶训会情。宗莫易也。

疗治众病纯以乳药(至)是医知乳好丑善恶。

案。僧亮乳药者。说六谛二十五谛。皆我见为教。以扶物情。故譬之以乳也。病起根源者。若起于法身者。应以我为药。若起生死。此则非药。此明不识病源也。复不善解者。不知真我法也。僧宗曰。譬有五别。第一明佛未出时。外道化世。第二明始应生王宫。第三明共入见王。稍欲受化。第四明应见成佛。权说偏教。第五明开实显常也。国者。总譬一佛之所化也。以前悟者。譬王也。医者。譬外道也。风起卒暴。譬嗔也。冷性凝结。譬痴也。热性烦浊。譬爱也。此明不识病也。纯服乳者。明不识药也。慧朗所述曰。此譬有两意。初从首。讫疗治众病。无不得差。谓之古譬。盖是今日座席之前譬也。后从其后不久以下。谓之今譬。正为即时为喻也。前明以有执常之病。所以不得为说。后明常病既消。还以无常为患。故为常也。

复有明医晓八种术善疗众病知诸方药从远方来。

案。僧亮曰。此第二譬也。缘悟时至。菩萨出世。能治生死譬。医八术者。譬除八倒。法身于人为远。义言远方来也。法瑶曰。八术谓慈心等四对。三毒及等分也。善疗众病者。知众生根根也。知诸方药者。善解法相也。法身悬绝。譬远方来也。

是时旧医不知咨受反生贡高轻慢之心。

案。僧亮曰。见处王宫。受五欲乐。众生不识。起凡夫想也。于时外道自称云。是一切智人。蔑瞿昙也。

彼时明医即便依附(至)唯愿为我宣畅解说。

案。僧亮曰。将欲去之。必先受之。所以禀彼四禅四空行等法也。法瑶曰。诣彼师门。或咨受常倒也僧宗曰。维摩经云。以无心意无受行。而悉摧伏诸外道。斯盖四摄之中。同事摄也。

旧医答言卿今若能(至)随我所能当给走使。

案。道生曰。成佛凡四十八年也。一日屈节。则终身成师也。僧亮曰。要终身为弟子。法瑶曰。从得道夜。至涅槃夜。其间凡四十八年。尔时六师。一不降化。与佛角辨抗行。师徒之义未绝。曲意伺机。喻之给使。又释四十八年者。谓四禅八禅也。

是时旧医即将客医共入见王。

案。僧亮曰。菩萨以受化为国也。示禀其术。知其非道。使师及弟子。举世知非。于悟分转近。有入国见王之义。以为喻也。法瑶曰。耶师所训者。亦可以法而化。为共见也。僧宗曰。此第三譬也。未成佛之前。渐欲背耶。而未全正。两边同信。义言共入也。慧朗曰。于时有五百贾客得度。未度之前。若遇外道。便受耶法。值佛则度。二机不定。故云共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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