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本虛,氣不足,又以藥喊損之。
益有餘。
病人本血氣有餘,又以藥補益之。
如此死者,醫殺之耳。
如此等死,醫人殺之。
十三難曰:
經言見其色而不得其脈。
見其顏色,不得相應顏色之脈。
反得相勝之脈者,即死。
反得剋勝顏色之脈者死。
得相生之脈者,病。
得相生顏色之脈者病。
即自己色之與脈,當參相應,為之奈何?
以色脈參合相應如何。
然:五臟有五色,皆見於面。
心赤色,肝青色,脾黃色,肺白色,腎黑色,皆見於面。
亦當與寸口、尺內相應。
五臟既有此色,寸關尺亦當有此脈,方是相應。
假令色青,其脈當弦而急。
青,肝色也。弦急,肝脈也。是肝經色脈相應。
色赤,其脈浮大而散。
赤,心色也。浮大而散,心脈也。是心經色脈相應。
色黃,其脈中緩而大。
黃,脾色也。中緩而大,脾豚也。是脾經色脈相應。
色白,其脈浮澀而短。
白,肺色也。浮澀而短,肺脈也。是肺經色脈相應。
色黑,其脈沉濡而滑。
黑,腎色也。沉濡而滑,腎豚也。是腎經色脈相應。
此所謂五色之與脈,當參相應也。
青黃赤白黑五色,與弦緩洪澀沉豚相應。
脈數,尺之皮膚亦數。
數,心脈也。尺,臂內也。豚數,臂內皮膚亦熱。
脈急,尺之皮膚亦急。
弦急者,肝脈也,臂內皮膚亦急。
脈緩,尺之皮膚亦緩。
緩者,脾豚也,臂內皮膚亦緩弱。
脈澀,尺之皮膚亦澀。
澀者,肺脈也,臂內皮膚亦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