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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相见无言的发小(第1页)

17、相见无言的发小

1

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专门上网查了下“发小儿”这个词汇。网上给出的解释是:“北京话里的方言词,指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

查完之后,我的观点是,对前半句保留质疑权。

不过我承认,很多事实都会让我觉得,这词汇有可能是从北京话里出来的。因为来京工作之后,身边有哥们儿是北京人,每次参加他和他的小伙伴们的饭局,都会由衷地感觉特别好、特别温馨,用其中一北京哥们儿的原话来形容就是:“倍儿亲切!”

这不禁让活了24年的我,也想好好回忆下我和我儿时小伙伴们的故事,尤其是那个我心里觉得很重要的发小儿,他的名字叫小星。虽然我们都长大了,联系得少了,但是从小到大在一起成长的点滴,到现在都记忆犹新、恍如当年。

2

在我进入社会工作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身边的朋友总会有这样一种感叹:“越长大越孤独,身边真正的朋友越来越少。”

其实我的感受却跟他们相反,我上大学之前性格其实不太合群,大多时候是一个特立独行的形象,特别厌恶参加集体活动,即使在学校之外,也总喜欢把自己关在家里看书、写博客,不愿意去外边和小伙伴们打闹一团。

所以学生时代的我,朋友并不算太多,反而上大学、工作之后,因为写作、旅行等等爱好,倒是结交的朋友非常多,朋友圈也算蛮大的。

现在回忆起来,发现我儿时真正玩得很好的小伙伴用一只手就能数得清,至于至今还保持联系的总共不超过三个。当然此文要写的人,也就是我的发小儿小星,是在这仅仅三个名额之中的。写到此处,我能预料到,当小星看到这段文字时,眼眶会有一个特别长特别长的黑线。

我和小星在小学的时候就是同学了,不过当时并不在同一个班级。那时他在一班,我在四班,互相都知道对方,但并不是特别的熟悉。不过当时我对小星的名号,可谓是如雷贯耳啊。

小星从小就学习舞蹈,在小学时就在学校很多活动上跳舞。

我至今还清晰记得他那婀娜瘦小的身材,穿个黑色短袖,前胸后背上都有一个大大的、白色的“舞”字。

在中午课间的时候,他喜欢一人在篮球场上来回踱步。别人都穿校服,他却穿舞蹈服,特别拉风。

我们小时候长大的地方,是个不算太发达的郊区小镇,大多孩子父母都是工人,家庭收入也都差不多,都不是在那种富裕行列的。所以学艺术,尤其学舞蹈,其实是一件需要付出一定经济成本才能做到的事儿。这就使得当时女孩儿学舞蹈的比较多,男孩子就比较少,反正在我印象中,我们那届算上小星也就两三个男孩儿学舞蹈。

所以那会儿小星可谓是学校红人,整天和一群跳舞的姑娘玩在一起。那真是万花丛中一点绿,抢眼得很。

这事儿令年级里绝大部分屌丝男士羡慕不已。所以这使得我对他当时的第一印象是:这绝对是个颇具娘气的文艺男啊!

3

2002年冬天,我和小星已经同班半年了,安静而飞快地度过了初一上学期。我和小星刚分到一个班的时候,彼此并没怎么说过话,也没有深接触。当时我就觉得他是一个挺好玩、特别有才华的人。

小星第一次在学校公开亮相,应该是学校年末的新年晚会。他当时和班里几个女生合跳了一支舞,这舞蹈具体什么样子,我现在是一丁点儿印象都没有了。但是我清晰地记得,配的音乐是林俊杰的《就是我》,这应该是2003年的一首歌曲。

我们这一代人,算是典型听着周杰伦、蔡依林、林俊杰的歌曲长大的一代了。由于当时跳舞男生就他一个,所以我记忆犹新,当时真心觉得跳得特别好。

也是因为他跳那舞,让我喜欢上了听林俊杰的歌曲。省了三顿早餐,攒了八元钱,在校门口的音像店买了一盘林俊杰的磁带。回家把磁带放到随身听中,反复地听,并且跟着哼哼。这首歌曲,让我当时一度傻呵呵地认为林俊杰的歌曲是我的style。

现在回头看,让我最讨厌的反而是这类歌曲,没有内容与情感表达,乐感体验感也很一般。后来上了高中之后,才认定我这辈子最喜欢的音乐类型还是摇滚。现在喜欢的歌曲都可以用“无摇不成曲,无滚不成欢”来形容了。

4

记得去年冬天回老家的时候,小星与我喝了一些酒。酒桌中笑骂我一句:“就你这屌样也能成文人。”我听罢,哈哈大笑,甚是欢喜,还骂道:“你不知道文人都是我这屌样嘛!”

小星听罢,鼻子哼出不屑的声音,摇了摇头,一个人把杯中酒给干了。我看着他,笑而不语。

其实我知道他也有点文人情结的。

那应该是在2004年,那一年网络开始发展到我们那个三线城市的小镇。小伙伴们由原先一窝蜂往游戏厅跑,去无聊地打98拳皇,变成了一窝蜂往网吧跑,开始玩电脑游戏。

之所以说“电脑游戏”,是因为那会儿我们那小城镇刚有网吧,有的网吧都没安装互联网,大家根本没有“网络游戏”的概念。每天去网吧,都是老板用主机建一个虚拟房间,大家伙儿联局域网,打现在看起来特别无聊的CS。后来有了互联网,才流行起来玩《传奇》《梦幻西游》等网络游戏的。

继续说网络歌曲,2004年的网络歌曲最火的,我想除了庞龙的《两只蝴蝶》,就应该是唐磊的《丁香花》了。那会儿我们那个小地方,当地浓妆艳抹的大妈开的“卡拉OK”已经升级成初中辍学的女孩儿当前台的KTV了。

节假日我和我的小伙伴们总是AA合钱去KTV唱歌,我和小星都比较喜欢《丁香花》这首歌。后来他在学校订阅的某期《读者》上看到这首歌曲背后的故事,感动得哭了一节课。

这足以看出他当时就已经是一个颇具成型的“文艺骚年”了,总是怀揣着一颗比少女还柔软的心。我当时就认定,我如果是女生,我是很有可能会喜欢上小星的,他的文艺气质是很影响我的价值观的。但后来转念一想,马上打消了这个奇葩的念头,因为再想下去,我会控制不住恶心不得了的胃肠了。

《读者》那个故事大概讲的是《丁香花》的原作者唐磊,是给他一个出车祸哥们儿的女朋友写的。故事很复杂,你看写歌者与被写者的关系就能看出来。

我当时很腹黑地在想,唐磊给他哥们儿出车祸的女朋友能写首名叫《丁香花》的歌曲,那如果自己女朋友出车祸了会不会写首名叫“白玫瑰”的歌曲呀。

这篇文章所写的《丁香花》背后的故事,是虚构的还是真实的,到现在还有争议。不过这个故事,我当时看完真的很感动,不但小星看哭了,其实我看完也想哭。之所以没哭出来,不是因为哭点高,是因为我想给小星起个榜样,看看什么叫男儿有泪不轻弹。

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小星都觉得写作其实是一件挺快乐的事儿,要是自己能写出这样的故事该多好,但是很悲催地告诉大伙儿,他啥也没写出来。

但是说实话,连我自己都不曾想到,就在看完这篇文章不到四年以后,我竟然走上写作这条路,我曾经写过的一篇文章,也鬼使神差地被《读者》转载了,而且还颇受欢迎。

但说实话,那篇文章虽然是根据真实人物口述改编的一篇关于自闭症儿童的文章。但我依旧觉得部分情节和我的文笔,其实也挺扯淡的,我没想到后来竟多次被转载,那么多读者跑到我微博说看哭了。

连后来我到北京工作之后,许久没联系我的小星,竟然突然给我发了条语音微信,学北京话骂道:“你丫这么俗的人,都能写出如此煽情的文章嘛!太不可思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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