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里的活干得慢,不像今天,唰唰的,很快就薅完了一片地的草。
中午回家吃午饭,发现老二媳妇做的,不如傅兰秀做的好吃。
傅兰秀又把那天从镇上拿回来的烧饼拿出来几个,“这些是剩的,你们都吃了吧,不吃也坏了。”
众人又是好一顿狼吞虎咽,午饭也吃了个肚圆。
下午,又要去打理另一片地,他们吃完就出门了。
只有小三还在磨蹭,死活不愿意出门。
“娘,累死了,我的手都起水泡了。这么大太阳,我脸都晒黑了。长得不俊了以后怎么找富贵小姐结婚,给你养老?”
他伸出双手,上面果然都是血口子。
平常细嫩的手禁不住农活,血口子边上都是黑泥,还因为疲累发着抖。
傅兰秀还是心疼了一瞬,毕竟是她曾经最喜欢的小儿子。
可她想到他后来游手好闲引来强盗,害死她性命的事,把这份心软给收了回去。
“俊什么俊?你生在农家,务农就是你的主业,富贵小姐,你做梦去吧!你这么游手好闲下去,村头赖头疤家的麻子姑娘都看不上你!”
傅兰秀骂的话,是上辈子发生过的。
小三到了二十二岁还没成婚,已经成了远近闻名的不能嫁的反面典型。
她当时想着,男人不能没有女人伺候。
舔着脸皮到赖头疤嫁求娶他家没人要的麻子姑娘,谁想到那姑娘也说看不上他。
说宁可找个踏实肯干的丑的,也不想找个游手好闲的俊郎君。
后来听说麻子姑娘不知道哪里学来的医术,治好了脸,带着一家人上省城发展去了。
再往后她就不知道信儿了。
“不可能!她那么丑,凭啥看不上我?我以后肯定找个如花似玉的富家小姐!”
小三还不服气,梗着脖子跟傅兰秀呛声。
傅兰秀冷笑,毫不留情戳穿他。
“你今年都十四了,再过两年就该议亲了。你猜会有几户人家来问?现在那些女孩子,哪个愿意跟你玩?”
“你身边的怕不都是狐朋狗友,有一个正经人家的姑娘跟你玩吗?就算是你那些朋友,他们的妹妹愿意嫁给你不?”
她这么一说,周秋硕脸都红了。
毕竟是少年人,提到亲事,他还有几分害羞。
“我们……我们没说过。我还小,不想这些。”
“现在就下地干活去,再不去晚饭别想吃!”
以前她说不让他吃饭,毫无威胁力。
因为反正家里的饭也难吃,他出去找吃的还能找两口新鲜好吃的东西。
现在不一样了,家里的饭突然好吃多了,他特别喜欢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