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您想想,他杨凌是什么东西?”
“草草认得几个大字,一张口就能让人笑掉大牙!”
“今日诗词盛会,人才聚集,杨凌一去,还不知道要怎么丢人现眼呢!”
“到时候,您只需略微施一点激将法,让杨凌丑态尽现……”
“那岂不是更把公主往您身上推吗?”
听闻此话,郑克磊眉头一解,瞬间喜笑颜开。
“没错!”
“既然姓杨的上赶着要自取其辱,那我就成全他便是!”
“走!去诗社!”
……
所谓“诗社”,其实就是京城里最顶级的酒楼,朱雀楼。
听说赵清欢爱诗词歌赋,杨凌便大手一挥,豪掷万金买下朱雀楼。
他还自掏腰包,宴请全天下的文人墨客前来写诗作赋。
朱雀楼名声在外,久而久之,就成了大渊文人趋之若鹜的顶级诗社。
只可惜,这一番苦心操作,最后还是便宜了赵清欢。
原著里,杨凌下线后,朱雀楼就变成了赵清欢收集情报、培养势力的据点。
在这里,她甚至还遇上了自己命中注定的男主角……
想到这里,杨凌的嘴角流露出一抹苦涩。
无论多么一往情深的付出,最后都变成了锋利无比的刀子,让自己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好在,如今的杨凌并不是原著里那个恋爱脑。
曾经卑微低贱的舔狗,再也不存在了!
今日来参加诗会,杨凌并不是为了出什么风头,而是要找一个人。
只有得到了这个人的认可,杨凌才能在保全杨家的情况下,与赵清欢和离。
不仅是为了离开赵清欢,还有祖父的安危,杨家的基业……
“吱呀——”
杨凌想得正出神,却见马车在一座富丽堂皇的建筑前停了下来。
“公主殿下,朱雀楼到了!”
朱雀楼足有五层高,被杨凌装修的金碧辉煌,格外气派。
每月初七,正是朱雀楼举行诗词盛会的日子。
杨凌一行人来的时候,此处已经是里三层外三层的,十分热闹了。
眼尖的人看见了郑克磊的马车,立刻扯着嗓子喊了起来。
“别吵了别吵了!”
“清欢公主和郑公子来了!”
“等等……”
“跟公主一起下车的那个人,竟然是杨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