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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其他食物相克表(第7页)

黄瓜中含VC分解酶,由于黄瓜作菜,多是生食或凉拌,其中的酶并不失活,若与芹菜同食,芹菜的VC,将全被分解酶破坏,因而营养价值大大降低。

辣椒、菠菜、西红柿、花菜等也是富含VC,所以最好不要同食。

9、莴苣---蜜

蜜含蜡质,有润肠通便作用,且生蜜性凉,苦苣性冷,二者同食,不利肠胃,易致泻。

10、茄---蟹

蟹肉性味咸寒,茄子甘寒滑利,二物同属寒性,共食有损肠胃,常致腹泻,虚寒人尤应忌食。

11、柿子---红薯

食红薯后,极易产生胃酸,薯内又多纤维素,这些物质与柿中的胶酚、果胶结合,更易凝成柿石。故柿子不可与红薯同食。

12、柿子---土豆

吃了土豆,人的胃里会产生大量盐酸,若再吃柿子,柿子在胃酸的作用下会产生沉淀,既难以消化,又不易排出。

13、萝卜---橘子

萝卜食后在体内可产生一种抗甲状腺物质硫氰酸,阻碍甲状腺对碘的摄取。橘子能加强硫氰酸对甲状腺的抑制作用,从而诱发或导致甲状腺肿大。

14、菠菜---猪肝

猪肝中含有铁、铜等金属元素,一旦与菠菜中大量的VC相结合金属离子极易被氧化而降低自身的营养价值15山楂---猪肝

山楂富含VC,猪肝中含铜、铁、锌等金属微量元素,VC遇金属离子,则加速氧化而破坏,降低了营养价值,故食猪肝后,不宜食山楂。

16、猪肉---羊肝

羊肝气味苦寒,补肝,明目,治肝风虚热。“猪肉滋腻,及胃便作湿热”,从食物药性计,配伍不宜;又羊肝有膻气,与猪肉共同烹炒,则易生怪味,从烹调角度看,亦不相宜。

17、猪肉---芫荽

芫荽辛温,香窜,其性散发,耗气伤神。猪肉滋腻,助湿热而生痰。古人云:“凡肉有补,唯猪肉无补。”一耗气,一无补,故二者配食,于身体有损而无益。芫荽又名香菜,可去腥膻。与羊肉同吃相宜。

18、牛肉---白酒、韭菜、生姜

牛肉甘温,补气助火,而白酒、韭菜、生姜皆大辛大温之品,配以牛肉是火上加油,使人发热动火,以致引起牙齿炎症,所以宜适当避忌为好。

19、兔肉---姜

兔肉酸寒,性冷,干姜、生姜辛辣性热、味性相反,寒热同食,易致腹泻。故烹调兔肉,不宜加姜。

20、鸡肉---大蒜

大蒜原称“葫”,其性辛温,主下气除风,杀毒。朱震亨曰:“大蒜属火,性热喜散”。而鸡肉甘酸温补,二者功用相左,且蒜气熏臭,从调味角度计,皆与鸡不合。

21葱狗肉

狗肉性热,助阳动火,葱性辛温发散,利窍通阳,二者配食,益增火热,素有鼻衄者,尤当忌之。

22、狗肉大蒜

狗肉性热,大蒜辛温有刺激性,狗肉温补,大蒜熏烈,同食助火,容易损人,火热阳盛素质,尤当忌之。

23、狗肉茶

狗肉中富含蛋白质,而茶叶中鞣酸较多,如食狗肉后立即饮茶,会使茶叶中的鞣酸与狗肉中的蛋白质结合为鞣酸蛋白。这种物质有收敛作用,能减弱肠蠕动,产生便秘,使代谢产生的有毒物质和致癌物质滞留肠内被动吸收,而不利于健康。

24、南瓜羊肉

南瓜补中益气,羊肉大热补形,两补同进,令人肠胃气壅。同食久食,则致胸闷腹胀,壅塞不舒。

25、虾类VC

虾类产品中含一种浓度很高的五价砷化合物,它本身无毒,但与VC经化合作用会转化成有毒的三价砷(即砒霜),所以食用VC期间忌食虾类。

26、茶---酒

酒精对心血管的刺激性很大,而浓茶同样具有兴奋心脏的作用,酒后饮茶,使心脏受到双重刺激,兴奋性增强,加重心脏负担。

同时,对肾脏不利。因酒后饮茶,茶碱产生利尿作用,这时酒精转化的乙醛尚未完全分解,即因茶碱的利尿作用而进入肾脏,乙醛对肾脏有较大的刺激性,从而易对肾脏功能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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