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汉汉斯
乡下有一幢非常历史悠久的宅邸,房子的主人是一位岁数很大的乡里的开明绅士。他的两个儿子都十分的聪明,能够回答出无论多么稀奇古怪的各种问题,因此他们自认为是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人了,不会什么难题可以难住他们的。
国王贴出一则告示,要在全国范围内为自己的宝贝女儿寻求一位驸马,条件是:知识渊博,口才绝佳。兄弟俩人打算去应征试一试。
他们只准备了七天,就信心满满的认为已经足够了。乡绅家的生活本来就已经非常的富有了,兄弟俩人从小就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再加上兄弟俩读书也很用功,一个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够将整本的拉丁文字典还有这个国家近三年的报纸内容一句不拉的完全背诵出来;另一位更是精通国家的各种法律以及各个行业的明文规定,并且还心灵手巧的会刺绣,也是个非常优秀的男人。
“我绝对会赢得公主的芳心!我是最恰当的人选!”兄弟俩都是这么异口同声的说的。
乡绅相当的心满意足,他送给两兄弟每人一匹品种优良的高大的骏马,还配以非常华贵的银鞍子。那个可以把字典和报纸都背出来的儿子得到了一匹黑马,而那个精通法律和刺绣的儿子得到一匹白马。他们俩都在自己高傲的嘴唇上抹上了一层香油,那么这样说的话,就会变得更加圆滑悦耳动听的,他们一切准备完毕,开始出发了。
乡绅和仆人们都在院子里为他们依依不舍的送行,说着各种祝福的话。这时,忽然乡绅的第三个儿子从屋子里飞快的跑了出来。事实上乡绅还有第三个儿子的,但是这个最小的儿子跟其他的那两个相比,简直是笨死了,因此谁也不把他放在心里的,还为他取了个带有一些侮辱人意味的别名叫笨汉汉斯。
“你们打扮得这么的漂亮,要去做什么?”笨汉汉斯大惑不解的问。
“去很远很远的王宫,向美丽的公主求婚去,你该不会没看见城里张贴的那么大块的告示吧?凭我们的聪明才智,一定能被非常自然的选上的。”
“哦,上帝啊!竟然有这么样的好事。我也想去试一下。”笨汉汉斯也非常有信心的说。院子里的仆人们都大笑起来,两个哥哥也可笑不得的笑了,他们什么也没说,骑着高头大马走了。
“父亲,我也要他们那个样的一匹马,我也要去很远很远的王宫娶美丽的公主做我未来的妻子,如果她愿嫁给我的话,更好,如果不愿意,我还是要想法设法一定要娶到她的!”笨汉汉斯大声的说。
“你究竟在讲什么不找边儿的疯话啊,你那么的笨,连话都说不清楚,给你一匹马也是毫无用处的,公主压根儿也不会看不上你的,你就别瞎做那种不切合实际的黄粱美梦了,还是一边儿玩儿去吧!”父亲有些生气地说。
“哼!你要是不给我马,我就骑着我的羊去,这你就管不着了!”笨汉汉斯也有些恼怒地说。父亲没有搭理他。
说完这些话,笨汉汉斯来到了自己的羊圈,牵出了他那只非常健壮的公山羊,骑上去就这样非常不快的出发了。
“我来了!”笨汉汉斯在路上大声叫喊着。
他的两个哥哥在前面都是一言不发不吭声,都在心里想着自己的心事,两个人的心里都在合计着公主可能提出的各种各样的难题,都在想怎么回答才能充分展示出自己与众不同的机智和幽默呢。
“喂,两位傻哥哥,等等我啊!”笨汉汉斯没费多长的时间就追上了他们,“你们快瞧,我手里现在拿的是什么啊?”他的手里提着一只死乌鸦,羽毛还是那么的有光泽,是刚刚死去没多久的啊。
“真是一个大傻瓜!”两位哥哥冷冷的说,“你拿一只死鸟到底要干嘛?”
“我要把它作为一件非常贵重的礼品送给公主呀!”笨汉汉斯还挺带劲儿的回答。
“上帝啊,真是太可笑了!怎么这个世界上还有这么傻的人啊!”两位哥哥又在一旁大笑了一通,笑得前仰后合的,骑着大马扬长而去了。
“喂,你们等等我啊,我来了!看看我又找到什么了?我今天的运气实在是太好了啊,这可不是天天都能遇到的呀!”笨汉汉斯气喘吁吁的追上来说,他手中又不知什么时候提着一只已经很旧了的木靴。
“真是个大笨蛋!一只都不知道穿了多少年的破木靴有什么好稀奇的,你拿它做什么,该不会也要送给那位国王的公主吧?”两位哥哥非常诧异地说。
“那还用说吗!”笨汉汉斯回答说。
两位哥哥苦笑着,策马扬鞭,一会儿就不见了踪影,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想与这个笨蛋再这样无聊的同行了。
“喂,等等我,我来了!天啊,今天我的运气实在是没的说了!”笨汉汉斯大声嚷嚷着又追了上来。看来我的这只羊也不比你们的马差到哪去,跑得也还是挺快的吗。
“这又是什么?”两位哥哥问。
“噢,实在是一件好东西,公主肯定会喜欢它的!”笨汉汉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