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志有生以来第一次像个男人一样说话。
朱九骂道:“在这所学校还没有人敢跟老子这么说话,王八蛋,你找死!”
话音未落,龙志就感觉到腹部一阵剧痛,人便被朱九一脚踹倒在地。“一起上,打死这个王八蛋。”
朱九的小喽啰们叫喊着,一拥而上对着龙志就是一番拳打脚踢,数不清的拳脚如雨点般地落下,龙志双手抱着头,蜷缩成一团,任由他们踢打,心里居然莫名其妙地想起了刚刚听到的那个故事。“世上如果真的有鬼神,为什么不附在我的身上,为什么不来救救我?”
龙志心里狂喊着,身体已渐渐地麻木了。不知过了多久,也许是朱九他们打累了,也许是觉得厌倦了,众人停了下来。“狗东西,你听着。”
朱九吼道:“我就是‘天火高校’的神!惹恼了我,叫你后悔投胎做人。兄弟们,走!”
说着,便与手下扬长而去。周围的人慑于朱三的霪威居然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制止这种暴行,就连学校的巡查教员也只是摇了摇头,假装没看见地走开了。
朱九他们走后许久,龙志才艰难地爬起来,虽然只要稍微地一动,都会引起全身的刺痛,但他还是一瘸一拐地走到校园中的一棵大树下,倚着树慢慢地坐了下来。这时,学生们都已基本办完入学手续,三三两两的回家了,所以校园里显得格外的安静。和煦的阳光照在他的身上,暖洋洋的,似乎连伤痛也减轻了几分。龙志闭着眼感受着迎面吹来的暖风,从小到大的成长经历犹如放电影一样,一幕幕地从眼前飞过。
自从懂事起,母亲就告诉他,他的父亲已经死了。母亲终日为生计而奔波,无暇理会这个儿子,所以龙志自幼便在街上闲逛,被人欺负,被人耍早已是家常便饭。慢慢的便造就了龙志自卑,孤僻的个性。上小学的时候,被老师认为是一个低能儿,因为他一天到晚都抱着书学习,却总也不及格,门门挂红灯。升到初中以后,他不仅学习跟不上,体育一科也是令人吃惊的差劲。他的体育成绩甚至连同龄的女生都不如。后来,因为国家执行十六年义务教育法规,他这才混进了高中校园,虽然还是经常被初中的学生欺负。
龙志想起这些,心里苦笑:我是不是快死了。听人说,只有快死的人才会想起以前的许多往事,难道我离大去之期不远了?心念至此龙志心中竟无一丝一毫的恐惧,死对他来说未必不是一件好事,想想自己为了通过考试,多少个夜晚不免不休,换来的只是门门挂红;想想自己为了体育合格,多少个清晨早起锻炼,换来的却是同学的讥笑,自己的童年和青年时代只能用两个字来概括,那就是失败。古人不是常说:“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吗?全是放屁。废物就是废物,永远不会改变!
“死,也许是另一个世界的重生。”
龙志自言自语的说道。
“说的很有哲理,但对于一个高中生来说好像太沉痛了。”
正在龙志想要起身回家时,背后响起了这个声音。龙志一愣,循声望去,只见树后站着一个人,一身崭新的校服,衬着一张充满快乐和朝气的脸庞,一双眼睛好似两谭清澈的泉水,唇薄如纸,一个典型的阳光男孩。那人从树后走近龙志,友善的伸出右手笑道:“你好学长,我叫王小乐,是今年的高一新生。刚才不小心听到你说的话,不好意思,请原谅。”
从来没有人这样重视和尊重过龙志,他先是一怔,而后立刻伸出双手握住王小乐的右手,像一个溺水的人抓住浮木一样紧紧的握住。“没关系,话本来就是说给人听的吗!”
王小乐听后笑道:“学长你真好说话。你的伤还疼吗?”
龙志道:“比刚才好多了。”
王小乐说道:“学长,你刚才的事我都听说了,你真是勇敢啊!”
龙志苦笑道:“差点被打成残废,这叫不自量力,不叫什么勇敢。”
“不!”
一直笑嘻嘻的王小乐露出认真的表情道:“虽然他们都说你不自量力,但是我却觉得学长你很勇敢。”
“哦?是吗?为什么?”
龙志不解的问道。
王小乐笑了笑道:“欺负比自己弱的人,算什么。只有敢向比自己强的人挑战,反抗,那才是值得人们崇拜的强者。你看看刚才那群人,在你被打的时候,根本没有人敢站出来说句话,他们根本没有资格评价学长你!”
听着王小乐的慷慨陈词,龙志反而有点不好意思了。因为平时的他,看见朱九连大气也不敢喘,只有逆来顺受,任人欺凌的份儿。今天却因一时之气,作出如此让别人和自己都大跌眼镜的事,这是连龙志自己也想不到的。加之被王小乐如此夸奖,还真是让他有点受宠若惊,一时之间竟不知说些什么了。
王小乐看见龙志低头不语,以为他还在介意刚才被人打的事情,就试图将话题转移到别处。“学长,你是我在高中认识的第一个朋友。现在我来从新自我介绍一下:我叫王小乐,济南人,今年十五岁。”
朋友,这两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字眼第一次出现在龙志的脑中,第一次有人将龙志当成朋友。龙志激动的说:“你真的愿意把我这个一无是处的废物当成朋友?”
王小乐摇摇头道:“没有人是完美的,就像没有人是毫无所长的一样。我一天到晚嘻嘻哈哈,什么事情都马马虎虎,得过且过,全身上下找不出什么优点,但是我交朋友是真心诚意的,我认为交朋友贵乎于心,只要大家‘臭味相投’就是好朋友,哪管什么其他的。我一见学长你,就觉得特别有缘,从今天起,学长就是我王小乐的朋友了。学长,你以后叫我小乐就可以了。”
龙志忽然就得自己很没出息,因为以前不管怎么被人欺负和鄙视,他都没有流过一滴眼泪。而现在只是听了王小乐这番并不很精彩的言论,眼泪就如决堤的洪水一般涌了出来,止也止不住。这到底是为什么?虽然泪水止不住地往下流,但心里却有一种暖洋洋的感觉,这种感觉就像太阳一样炙热,自己全身仿佛都要燃烧起来一样。龙志低下头,用袖子偷偷地将眼泪拭去,然后用带着一点哽咽的声音说:“我叫龙志,福州人,今年十六岁。从今天起,我龙志永远都是王小乐的朋友。你以后叫我龙志就行了。”
两人互相拍了拍对方的肩膀,男人之间的友谊就在这蓝天的见证下产生了。这也许是龙志一生中最快乐的一天,因为在今天他交上了他人生当中的第一个朋友。
与王小乐道别,各自回家之后,当天夜里,龙志像发了疯一样的在海边狂奔,一直跑到筋疲力尽地躺在沙滩上才停止,之后他大口地喘着粗气,仰视着这一片曾经被他无数次诅咒的天空,整夜的喊着同一句话:“我龙志有朋友了,他叫王小乐……”
两颗年轻的心,在茫茫人海中相遇,相识,相知,本是一件极平常的事。因为人一生总要与各种各样的人相遇,但又是什么在决定着谁与谁,在何时,在何地,相遇呢?是地域把将要相遇的人划规到一起;还是时代将志趣相投的人收罗在怀里;也许是命运将相互牵绊的人捆绑成一团;又或是一种神秘的力量将所有的人掌握在手中。唯一可以确定的是龙志和王小乐今后的人生历程,将会因为今天的相遇而有所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