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他们来说,来这里的原因就是酒。
这里的酒也很奇怪,不是那些市面上的什么女儿红,状元醉,而是叫个什么五粮液!
小厮介绍,这是他们主人自己爱喝的粮食酒,由五种粮食发酵而成。
还有各地的官员老爷们,也爱喝这个酒,这都已经成为了交际用酒了。
只不过这个酒稍微要贵一点。
一壶酒5两银子。
贵是有点贵的。
不过,先吃了人家的免费,吃人的嘴软,朱棣还是选择要尝尝这个酒。
到了此时此刻,他才恍然大悟般看了一眼姚广孝。
“和尚,原来我们都中计了,天下果然是没有免费的餐啊。”
“是啊,贫僧现在也恍然大悟了,这个老板太会做生意了。”
他们两个都没有明说什么,像是在打哑谜。
可是庞林还是听懂了,就连两个武将樊忠和秦放都听懂了。
这个老板就是利用大家这个不想占便宜的心理,然后好卖他的酒。
应该说,他的店其余的东西都不怎么赚钱,而真正赚钱的就是这酒了吧。
这样才能说通,他们的装修为何会如此奢华了。
朱棣他们有一种解密的快感,当下也不去计较这五两银子一壶的五粮液了。
他们点完之后,就见小厮不是像其他的店那样,大声喊什么什么菜什么酒,客几位这种。
而是见他,直接从衣服上面抽出来一只笔,然后就在一张纸上写了起来。
写完之后,还和朱棣他们确认,是不是点了这些菜。
朱棣很好奇,接过他写的菜看了看。
只见他写得字不说有多好,至少是正正方方的,还有他手上的笔,看起来也十分的好用。
朱棣忍不住就指了指他的笔问道。
“小伙子,你还念过书?这笔是什么笔,看起来挺好用啊!”
小厮也是爽快人,微笑着回答道:“当然念过书啊,我们这里每个人都念过书的,这笔叫做钢笔,我就是用这里写的,后面有墨水,只要墨水不干就可以一直用。
笔尖是硬的,像我们这种工作,写得多写得快的,用毛笔的话就太不合适了,因此,钢笔最方便!”
“哦,是你自己改良的吗?可否卖我一支?”
“嗨,这哪里是我改良的,是我们阳光城研究所发明的,你想要待会儿你们吃完饭,到前台结账之后,我免费送你们一人一支吧,这又不值什么钱!”
小厮说得十分随意。
朱棣他们却听得人都要麻了。
他们真正的开始怀疑,他是不是还活着,是不是活在大明的地盘上的。
姚广孝博览群书,通晓古今,他都怀疑是不是来到了什么佛国净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