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住,敞开了吃!”
这顿晚饭,是林向东和林文娣吃的最丰盛,也是最满足的一餐。
以前去孟春花家之前,他们饥一顿饱一顿,经常都是拿野菜树根填肚子。
后来到了孟春花家,口粮食有了。
但也极其刻薄,多吃点东西,不仅要遭白眼,还要挨训半天。
“大哥,以后我们还能吃肉吗?”林文娣天真的问道。
“当然!”林重信誓旦旦道,“以前都是哥太窝囊,让你们受罪了,今后,哥不会再让你们饿肚子!”
“让你们顿顿吃肉,天天有新衣服穿!”
“哇,大哥好棒呀!”林文娣拍手叫好。
林向东年纪大点,懂事也早:“哥,我咋感觉,你突然跟变了人似的呢?”
“不会是受啥刺激了吧?”
“瘪犊子,就不能盼你哥一点好!”林重朝他脑瓜子拍了一下,“时间不早,都上床睡觉吧!”
按照北方习惯,一旦入冬就要烧炕,不然晚上睡觉太冷。
但林重家只有一张破木板床,被褥也是又薄又破。
得亏眼下十月季节,大兴安岭才刚开始入冬,没到最冷的时候。
否则哪里遭得住。
林重暗想,回头还要再进山一次,把那熊瞎子的皮剥了,足够给三人都添一件袄子和一床被褥。
还有以后的生计,也得做好打算。
凭借前世的经验和本事,在这大兴安岭深处,倒是专业对口,不愁找不到吃食。
但他一个人太危险,而且手里有没家伙。
思来想去,他决定,加入鄂伦春族的狩猎队。
一方面可以借助队伍的力量打猎,另一方面,也能为自己正名。
他要告诉孟春花家,以及整个族落的人,他林重才不是什么绣花枕头窝囊废,而是猎场上的王者!
……
一夜无话。
昨晚又下了一场大雪,温度变的更低。
林重起来的时候,林向东和林文娣还在酣睡中。
他把烘烤了一晚上的熊臂皮,盖在了被褥上,虽然面积不大,至少暖和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