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还是得问林重。
“这几种加热后捣碎,涂在脚上可以消肿的,还有这个,是最基础的内服药,把外皮洗干净,掰成小块泡水喝能消炎。”
林重一本正经的介绍。
这些都是他在野外生存时特地学的保命技能。
也正是靠着这些,他才能在外面坚持这么多年。
阿妈点头,赶紧把那几种药放进了专门用的药锅里。
这门外又是一阵风吹。
阿妈一拍大腿:“瞧我怎么忘了呢?之前洗了衣服还挂在外面,可千万别被风吹走了。”
说完就赶紧到门外去了。
屋子里这下只剩下孟可云和林重俩人了。
实话说打从第一眼看见孟可云,林重的心里也就痒痒的。
也说不出来是啥滋味。
可能是漂亮的妹子,是人都想多瞧两眼的关系。
再加上原主之前确实没吃过见过,才会把孟春花当成宝。
现在这么一对比,就更能衬托出孟可云的好了。
“林重哥,这次谢谢你啊。”
孟可云平时是个热情洒脱的性子,有时爽朗的就像是男孩子一样。
可这会儿愣是脸上添了一抹红。
她的脚现在没法穿鞋,连同着小腿都露在外面,白皙的肌肤就这么暴露在林重面前。
林重看的有些愣了,被孟可云叫了一嗓子,才回过神来。
“这有啥的,咱们不都算是一家人吗?”
他现在是越来越把自己当做是一族的了。
和大家生活在一起也痛快。
至于能不能取胜这里最漂亮的姑娘……林重不敢多想。
他也怕尴尬。
没一会儿阿妈就带着晒好的衣服回来了,而这锅里的药也熬得差不多了。
林重将药捣碎,又教了阿妈怎么上药,眼瞧这时候不早就起身走了。
就是不知这屋里的火是不是烧的太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