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七点半,阳光从窗帘缝隙挤进来,在地板上投下一道刺眼的光带。
林砚在光带的热度里醒来。他睁开眼,先看折叠床——空的,被子叠得很整齐,床单抚平,像昨晚没人睡过。
他坐起身,揉了揉眼睛。桌上很干净,只有那个本子和笔,还有一张一百元钞票,压在笔下面。
陆云深走了。
这个念头很轻,但落在心上很重。林砚盯着那张钞票看了三秒,然后下床,拿起钞票,拉开抽屉,扔进去。抽屉里已经攒了一小叠粉红色的钞票,都是这十天陆云深留下的“日租”。
十天,一千块。
加上他之前攒的,一共是三千八百四十二块五毛。离五十万,还差四十九万六千一百五十七块五毛。
林砚扯了扯嘴角,那是个很苦的笑容。他关上抽屉,走进卫生间洗漱。水很凉,泼在脸上,让他清醒了些。
从卫生间出来时,他听见敲门声。
很轻,三下,停顿,又是三下。
林砚愣了一下,走到门边,从猫眼看出去——门口站着个陌生人,三十岁出头,穿着卡其色亚麻西装,戴金丝眼镜,手里提着个牛皮纸袋。
是方清。
林砚站在原地,站了三秒,然后打开门。
“早。”方清微笑,笑容很得体,但眼神很锐利,“能进去聊吗?”
林砚侧身让他进来。方清走进这个二十平米的房间,目光迅速扫过一圈——折叠床,旧桌子,墙上剥落的墙皮,窗边挂着的、已经干透的西装。
“坐。”林砚指了指唯一的那把椅子。
“谢谢。”方清坐下,把牛皮纸袋放在桌上,“冒昧来访,打扰了。”
“有事?”林砚站在桌边,没坐。
“两件事。”方清从纸袋里掏出两样东西,放在桌上。第一样是张支票,抬头写着“林砚”,金额是二十万。第二样是张名片,白底黑字,上面是“方清,策展人”,下面是电话。
林砚盯着那张支票,没动。
“这是昨晚那幅《夜班》的预付款。”方清说,语气很平静,“陈墨愿意出二十万,买你闭嘴。条件是,你不能再公开说那幅画是假的,也不能再出现在任何艺术场合。”
林砚抬起头,看着方清。
“你觉得我会收?”
“我觉得你不会。”方清笑了,那笑容里有种奇异的欣赏,“但这是我的工作——替陈墨传话,递支票。现在话传到了,支票也递了,我的工作完成了。”
他把支票推过来:“收不收,你决定。”
林砚没看支票,只是盯着方清。
“第二件事呢?”
“第二件事,”方清从纸袋里又掏出一张纸,展开,推过来,“这是我个人的邀请。”
那是一份合同。标题是“艺术家独家代理协议”,甲方是“野生画廊”,乙方空白,等待签名。合同条款很简单——画廊代理乙方所有作品,负责策展、宣传、销售,佣金百分之三十。期限三年。
林砚的目光落在“佣金百分之三十”那行字上,看了很久。
“昨晚你在美术馆说的话,”方清继续说,声音很轻,但很清晰,“我都听见了。关于便利店货架的高度,关于店员数钱的速度,关于灯光的色温——你说得很对,很专业,很……致命。”
他顿了顿,看着林砚:
“但更重要的是,你说话时的眼神。那不是愤怒,不是嫉妒,不是想出名。那是……痛苦。真实的、被生活磨出来的痛苦。而艺术,最值钱的,就是真实的痛苦。”
林砚的手指在桌沿收紧。
“所以呢?”他问,声音很哑。
“所以我想签你。”方清说,身体前倾,目光灼灼,“我想让你的画,挂在真正的美术馆里,让真正懂的人看见。我想让你不用再在便利店值夜班,不用再为妹妹的手术费发愁。我想让你……靠画笔活着,而不是靠十七块五的时薪。”
这话很动听,很诱人。像一场美梦,触手可及。
但林砚没动。他只是看着那份合同,看着那行“佣金百分之三十”,看着方清镜片后那双锐利的眼睛。
“为什么是我?”他问。
“因为你的画在流血。”方清说,很直接,“我看了你扔在垃圾桶里的那些素描,看了你速写本里的东西。你的笔触里有种东西,是科班出身的人学不来的——是生活刻在骨头里的痕迹,是真实挣扎过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