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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第1页)

香港的夏天黏得像融化的麦芽糖,空气里全是海水的咸味和空调外机排出的热风。

我在湾仔一间清吧打工,说是清吧,其实更像是一个可以合法发呆的地方——灯光昏暗得恰到好处,音乐不会吵到人没办法说话,调酒师长得像年轻时候的梁朝伟,但他一开口全是粗口。

我骗我妈说我在图书馆做助理,时薪六十。

实际上是八十。

她不会知道,因为她在台北,而我在香港。隔着六百八十公里,她以为她的女儿正在香港大学金融系做一个乖乖读书的好学生,每天泡在图书馆里研究衍生品定价模型。

她不知道我每天晚上端十二杯酒才能换来一份烧腊饭。

我不需要她知道。

我叫林小葵,十九岁,身高一百五十九点七公分,对外统一报一百六。我扎丸子头,有酒窝,说话带台湾腔,看起来很甜。

我不甜。

我只是长得甜。

六月十七日,晚上十点十四分,我在吧台后面擦杯子,耳机里在循环播放王心凌的《大眠》。我喜欢这首歌,因为它听起来像是一个人在笑着承认自己被骗了。

“感谢他把我当成傻子——”

我跟着哼,调酒师阿Ken从旁边经过,用粤语骂了一句:“唱乜春啊,难听死了。”

我白他一眼,把耳机音量调大两格。

然后她走进来了。

我注意到她不是因为她是美女——好吧,有一部分原因是。但更准确地说,我注意到她是因为她走进来的方式不太对。

她推门的时候力道太大了,玻璃门撞到门框上发出沉闷的响声,她没回头,径直走向吧台角落的那个位置。那个位置平时没人坐,因为灯光太暗,拍不了照,但今晚她偏偏选了那里。

她把包扔在旁边的椅子上,动作很重,像是那个包惹到她了。

然后她坐下来,对阿Ken说了一句:“Whisky,。”

她的声音不大,但很清楚。粤语里夹着很标准的英语发音,那个“”收得很干净,像刀切一样。

我承认我被那个发音迷到了。

不是那种“哇好好听”的迷,是一种更奇怪的、说不清楚的东西——就像你走在路上,忽然听到一段旋律,你的脚步自动慢了半拍,大脑还没来得及分析,身体已经做出了反应。

她就坐在那里,大波浪的长发散在肩上,穿一件黑色的吊带裙,锁骨线条很深,嘴唇上涂着深色的口红,在昏暗的灯光下几乎是黑色的。

她看起来很艳丽,也很累。

那种累不是熬夜的那种累,是更深的、长在骨头里的那种。

我继续擦杯子,但我的余光一直挂在她身上。

她接了通电话。

我听不清电话那头在说什么,但我能看到她的表情变化——她原本面无表情,听着听着,嘴角慢慢往下沉,不是哭,比哭更难看,是一种努力维持体面的失败。

她用英语说了几句,声音压得很低,但我还是听到了。

“Itdothisanymore。”

“Yourenotlisteningtome。”

“Fine。Justfine。”

然后她挂了电话。

挂电话的方式不是按掉,是直接摔在吧台上,那个声音大得整个酒吧都安静了一瞬。阿Ken看了她一眼,没说话,把威士忌推过去。

她拿起杯子,狠狠地灌了一大口。

不是喝,是灌。

那个动作让我想起我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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