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一把火。
烧尽所有虚妄的温情,烧出一条血路。
第二天,我走进市检察院举报中心,递交了第一份书面材料。接待我的是陈立国组长,五十岁上下,鬓角霜白,手指关节粗大,常年握笔留下的茧子厚实如甲。他听完我的陈述,沉默良久,只问一句:“林晚,你知道污点证人意味着什么吗?”
“意味着,”我直视他眼睛,“我余生都将活在证词里。我的职业资格会被吊销,我的社会关系将被切割,我的名字会出现在每一份公开文书中,成为公众唾弃的‘叛徒’。而沈砚……只要他不出庭,只要他不开口,只要他保持沉默,他就永远只是‘被指控者’,不是‘罪人’。”
陈立国点点头,从抽屉里取出一份文件推过来:“这是《刑事诉讼法》关于污点证人的全部条款。重点看第五十二条——‘对提供重要线索,协助侦破重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林晚,你提供的,是线索,还是证据链?”
我翻开文件,指尖停在第五十二条末句:“……但不得因此免除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我笑了,笑得喉咙发紧:“陈组长,我不是来谈条件的。我是来提交证据的。至于我的法律责任……”我顿了顿,声音很稳,“我认。”
走出检察院大门时,冬阳刺眼。我摘下眼镜,用衣角擦了擦镜片。再戴上时,世界清晰得令人心悸。街对面,沈砚的黑色轿车静静停着。他靠在车门边,手里捏着一支烟,没点。看见我,他抬手,做了个“打电话”的手势。
我没回应,径直走过。
手机在包里震动起来,屏幕亮起:【沈砚】。我按灭屏幕,将它塞进路边垃圾桶。金属外壳撞击塑料内壁,发出空洞的“咚”一声。
像丧钟敲响。
成为污点证人后,我的生活被切割成精确的格子。
每天上午九点,准时抵达市检专案组指定的封闭式问询室。房间没有窗户,墙壁贴着吸音棉,桌上只有一支录音笔、一台笔记本电脑、一杯温水。陈立国或他的副手赵薇会坐在对面,赵薇年轻,眼神锐利如手术刀,总在我叙述某个细节时突然追问:“林晚,你确定当时他穿的是灰色羊绒衫?不是藏蓝?那天的天气预报显示有雨,羊绒衫容易沾湿,他为何不选防水材质?”
我渐渐学会不回避她的目光:“因为他刚从云栖山回来。山上湿度大,羊绒吸汗,他习惯用体温烘干。而且……”我停顿一秒,“灰色,是他母亲生前最爱的颜色。他每年忌日前后,都会穿。”
赵薇的笔尖在纸上沙沙移动,不再追问。
下午,我接受心理干预师的疏导。那位女医生姓苏,温和,说话像溪水流过卵石。她从不问我案情,只引导我描述梦境:“昨晚又梦到那间档案室了吗?纸张的味道,是不是比以前更浓了?”
我点头:“这次,我看到了所有卷宗的名字。每一个,都写着沈砚。”
苏医生不做评判,只递来一张素描纸和铅笔:“画出来。”
我画了一只断翅的白鸽,羽毛凌乱,喙部衔着半截染血的银针。针尖,正对着它自己的左眼。
晚上,我回到位于城东的临时住所——一套由检察院安排的安全屋,门禁系统刷指纹,窗帘永远拉着。我煮一碗面,加一个溏心蛋。蛋黄流出来,像一小滩凝固的夕阳。我忽然想起沈砚曾说过:“晚晚,你吃东西的样子,让我想起小时候养的那只金丝雀。它吃小米,也吃我喂的糖。”
我放下筷子,走到窗边,掀开窗帘一角。
楼下,一辆银色SUV停在路灯下。车窗降下,沈砚侧脸轮廓在昏黄光晕里清晰如刀刻。他没看楼上,只是静静抽烟,烟头明明灭灭,像一颗不肯坠落的星。
我们之间,隔着七层楼,三十米空气,一道无法逾越的司法鸿沟。
可我知道,他在等。等我动摇,等我崩溃,等我深夜拨通那个被我拉黑的号码,哭着说“我撑不住了,你来接我”。
我不会。
因为真正的恐惧,不是来自他的威胁,而是来自我内心尚未熄灭的火种——那火种曾照亮我整个青春,如今却成了最危险的易燃物。
我怕的,不是他报复。
我怕的是,某天清晨醒来,发现自己竟在怀念他掌心的温度。
庭审前一周,陈立国通知我:沈砚提出申请,要求与我进行一次“非正式会面”。地点在看守所会见室,全程录像,两名检察官在场监督。
我同意了。
会见室狭小,不锈钢桌椅泛着冷光。沈砚穿了件深灰高领毛衣,衬得下颌线条愈发冷硬。他瘦了些,眼窝微陷,但眼神依旧沉静,像暴风雨前的海面。
门关上后,他先开口,声音很轻:“晚晚,你瘦了。”
我没应声,只盯着他毛衣领口露出的一小截脖颈。那里,有一道极细的旧伤疤,淡粉色,蜿蜒如蚯蚓——我第一次为他包扎时留下的。那时他发烧到四十度,迷糊中抓住我的手腕,说:“别走,晚晚,我怕黑。”
“你怕黑?”我终于开口,声音干涩,“那你现在,不怕了吗?”
他扯了扯嘴角,没笑:“怕。所以才想见你。”
他从随身的牛皮纸袋里,取出一个牛皮纸信封,推过桌面:“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