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大脑袋见我脸色不善,不再多言,专心做饭。
炉子上的陶锅刚热,五花肉已洗净切片。。
“吱啦——”郎大脑袋将五花肉中的纯肥肉单独剔出少许入锅。肥肉接触滚烫的锅底,被小火慢慢炒出油脂,先加入干辣椒、大蒜、生姜,炒香,再将剩余的猪肉倒入,煸炒之后加入开水,待到锅底滚开,先下肉,再下白菜、胡萝卜、粉条。
不一会儿,肉香滚滚而出,郎大脑袋将其中一锅端到夏忆面前,另一锅放到我们手边。
夏忆知道我们此时还不信任她,也不多说什么,放下毛活儿,拿起汤勺,舀一口汤,微微点点头。我们仨对望一下,郎大脑袋给孙偃白盛一碗,又给老三捞一碗,随后我们哥儿俩抡起筷子,开始狼吞虎咽。
酒足饭饱,长桌两端,我坐一端,夏忆坐另一端。她依旧在打毛衣,我抱臂当胸,死死地盯着她。
孙偃白饭后有练武站桩的习惯,雷打不动。老三窝在门后,用后爪不断地搔耳朵。郎大脑袋在擦桌子,一边擦一边观望。
屋子里静极了,没有一丝声响。
就在此时,夏忆打破沉默,她放下手里的毛活儿,看着我的眼睛,淡淡地说道:
“小伙子,你就这么一直盯着我吗?就算你从昼盯到夜,从早盯到晚,能替你妈妈把我从这个世界上盯消失吗?”
此言一出,我顿时一愣,嗫嚅一下嘴唇,想说些什么,又一时间不知怎么措辞。夏忆叹了口气:
“你是要继续置气,还是先干正事?”
“我……”
夏忆不再理我,转身从柜台后面拿出一台平板电脑,解锁屏幕后,调出一张照片。
照片里是一个留着络腮胡子的干瘦老头,肤色“酱油棕”,皱纹爬满额头,眼角低垂,一脸苦相,两腮通红,一看便是资深“酒蒙子”。
照片的背景是一家酒店的后厨,洗手池里堆着刮了鳞的大鱼,墙上布满飞溅的鱼血。老头身上围着满是污渍的围裙,左手持一刮鳞刀,垂在身侧,右手指尖夹着半根儿卷烟,指着一个学徒,似乎在呵斥些什么。看着照片拍摄的角度和光线,应该是偷拍。
“这谁啊?”郎大脑袋指着照片问。
“吴老獭,当地冬捕的好手,二十五年前,他和你爸曾一起进入胭脂沟,但最后,只有他一个人回来。回来之后,他绝口不提当年的经历,这二十五年一直藏身在距此七十公里的古莲河镇,经营一家柴锅炖鱼小饭馆。吴老獭的儿子叫吴长山,游手好闲,嗜爱摸牌打麻将,欠了账,就偷他爸的钱,上个月被吴老獭在饭店柜台后头抓了个现行,挨了一顿好打。吴长山气不过,趁夜回家,把家里值钱的东西卷个精光,能卖的都卖了,这枚黄金鱼钩被吴长山拿到金店卖了八千块钱。老板本想给它熔掉,打一副镯子,却发现怎么加热也熔不掉,老板以为是收了假货,四处找吴长山要钱。吴长山偷了家里的钱,怕被吴老獭捉住暴打,带着四五个牌友,租了两辆车顺着漠北公路往北开,找个度假民宿,开好房间,继续滥赌。金店老板不知从哪里打听到消息,一路追来。”
“然后呢?”郎大脑袋追问。
“你是不是傻,还能有什么然后,那鱼钩就在她手里,那家度假民宿就是眼下咱们所在的这家!”我瞪了郎大脑袋一眼。
“老郭,还是你聪明。”
夏忆喝一口水,继续说道:“也许是老天见我可怜,苦苦寻人多年,那日金店老板在饭厅和吴长山撕扯,我一眼就看到他手里的那枚鱼钩!”
“然后呢?您……就杀人越货?”郎大脑袋瞪圆了眼。
“你当我是什么,剪径的土匪吗?我花了些钱,把鱼钩买下来,息事宁人。”
“只有这些吗?”
“当然不是,我还在吴长山的身上放了一只蜜蜂。”
“蜜蜂?”
“对!准确来说,叫远东黑蜂,也叫东北黑蜂。冬天是虫师最讨厌的季节,在低温下能使用的昆虫很少,远东黑蜂是为数不多的选择。
这种黑蜂原产自乌苏里江东岸,越冬能力强,性格凶暴,嗅觉灵敏。
我在吴长山身上藏了一只,屋檐下的蜂巢里的黑蜂会从后尾随,每两公里跟着一只蜂,将这些蜂所在的点连成一条线,线的一端在我手上,另一端在吴长山身上。吴长山就像一只风筝,二百公里内,无论他走到哪儿,我都找得到他。”
“那还等什么,咱们动身吧!”郎大脑袋拍桌而起,刚要迈腿,突然发现我和孙偃白原地没动。
“二位?怎么茬儿?”
我看了看孙偃白,孙偃白点了点头。我拎起随身的背包,牵着老三,故意不看夏忆,抢先一步出了屋子。夏忆也不恼火,慢慢取下挂在衣架上的毛呢披肩,拎着保温杯跟着我往外走。
一路上,我没有开车,生着闷气坐在皮卡的后排,和孙偃白、老三窝在一起。郎大脑袋开车,夏忆坐在副驾指路,她将车窗开了一条小小的缝隙,每过半小时,便有一只五六厘米大小、通体黑色、胸部带深棕色绒毛的蜜蜂从窗户钻进来,飞入她的袖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