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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处世 中国封建社会的最后一尊精神偶像(第5页)

做官的人,做大官的人,做官做久了的人,一是容易骄傲,二是容易奢侈,有时不一定自己想这样,而往往是别人迫使自己这样。曾国藩就遇到过这样的事。

一天,曾国藩的属下李翥汉说,他依照李希帅的样式打了一把银壶,可以炖人参,可以煮燕窝,花费了八两多的白银。曾国藩听说后深深感到愧悔。他说:“现在百姓都吃草根,官员也多属贫困;而我身居高位,骄奢如此,并且还窃取廉洁节俭的虚名,真是令人惭愧得无地自容啊!以后应当在这些方面痛下针砭!”

还有一次,魁时若将军与曾国藩谈心,说他家四代都是一品大官,而他家的妇女并没有穿戴绸缎软料。这给他很大震动,他反省自己,平日常常以“俭”字教人,而近来在饮食起居却“殊太丰厚”;自家的妇女在穿戴上也过于讲究了,他“深恐享受太过,足以折福”。

为了表示一生清廉的决心,曾国藩在给诸弟的家书中写道:

我待温弟(曾国华),似乎近于严刻,然我自问此心,尚觉无愧于兄弟者,盖有说焉:大凡做官的人,往往厚于妻子,而薄于兄弟;私肥于一家,而刻薄于亲戚族党。予自三十岁以来,即以做官发财为可耻,以宦囊积金遗子孙为可羞可恨,故私心立誓,总不靠做官发财以遗后人。神明鉴临,予不食言。

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曾国藩在京城的寓所只有两样东西,一是书籍,二是衣服。衣服是做官的人必不可少的,而书籍是曾国藩一生的嗜好。就是这两样东西,曾国藩也表示,将来罢官以后,除了适合夫人穿的衣服外,其他都与兄弟五人抓阄平分。所有的书籍,则一律收藏于“利见斋”中,无论兄弟还是后辈都不得私自拿走一本。除了这两样东西,曾国藩说他绝不保留任何东西。

据曾国藩自己说因为经济紧张,他在北京做官,虽然对家庭有些接济,可是欠了一千两银子的债,回家又需要几百两的路费,“甚难措办”。后来,曾国藩劝诫曾国荃:身居高位,不可骄傲,但曾国荃总是听不进去,曾国藩不得不又给他写一封信:

你对我的劝戒,总是不肯虚心体验,动辄辩论一番,这最不可取。我们身居高位,万众瞩目,不可不慎。大凡总督巡抚总以为自己是对的,别人是错的,自满自足。君子过人之处,只在虚心而已。不但我的话你要细心寻思,而且外面所有的逆耳之言,你都应该平心考究一番。所以古人认为,居上位不骄极难。

俗语说,人情是笔债。你占了别人半分便宜,你就欠了别人半分人情,而这人情是必须要有所回报的,而这个回报就有可能破坏自己的原则,危害自己大的利益,到头来往往得不偿失!因此,人生在世,要想有所作为,与人交际时就不能占人半点便宜,宁肯人负我,不肯我负人,这样才能做到无欲则刚,拒绝**,头脑时刻清醒,保持住好的名声,而不会轻易失足。

曾国藩是一个精明人,占便宜,无论哪一种形式,哪一种性质,哪一种目的,都可以一言以蔽之:便宜好占,或者难堪,或者麻烦,但是,曾国藩却看透了这一点,正是依据这种“不占人半点便宜”的处世哲学,他才能做到无欲则刚,处处拒绝利的**,而最终成为一代中兴名臣。

9。掌握处理大难题的策略

在不经意的时候惹上祸端,最为恼人。

俗话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遇到困难就打退堂鼓,难成大事,但不切实际,鲁莽行事,也难成大器。

处理天津教案恐怕是曾国藩平生遇到的最大难题。因为以前两军对敌,无论多么艰难,他都能明白无误地知道该怎么去做,而这件事却是无论怎么处理,都是几面不讨好。为此,他只好以“不为圣贤,便为禽兽;不问收获,只问耕耘”对之。

同治九年(1870年)五月,天津发生了一起震惊中外的重大涉外事件,引起朝野议论纷纷,民怨沸腾。案情大致是这样的:

先是天津境内屡有迷拐幼孩之案,并有剖心挖眼之谣。署天津知府张光藻检获拐匪张拴、郭拐两人严办,旋有民团拿获匪徒武兰珍,供出法国教堂之王三授以迷药,由是津民与教民屡有争哄之事。三口通商大臣崇厚约法国领事官丰大业来署提犯人对质,于是流言四起,人情汹汹。丰大业在崇厚署中施放洋枪,崇厚丞起避之。丰大业愤而走出,遇天津县知县刘杰,复用洋枪击伤其家丁。津民见之者,遂殴毙丰大业,烧毁教堂多处,洋人及本地从教之民男妇死者数十口,这一天是五月二十三日。

天津教案发生以后,当时七国军舰停泊在大沽口外,以军事威胁清政府惩办天津地方官及民众,法国海军司令竟然扬言,“十数日内再无切实办法,定将津郡化为焦土”。当法国水师提督伯理赶至天津以后,有了海军做后盾,他们大行炮舰外交,声称如若不按公使要求办理,法国公使及所有在京法国人将一同撤往上海,拉出断交开战的架势。

津案发生以后,清政府两相为难,于是便把难题推给了曾国藩。对于处理津案的难度,曾国藩心里十分清楚,此次赴津必定是凶多吉少,但他更清楚地意识到当时局势的紧迫性,案件涉及了七个国家,各国军舰环伺大沽口,中国将再次面临着战争的威胁。因此,临行之前曾国藩将遗嘱写好,希望儿子们为他安排好后事:

天津民众在案发当天,出于义愤,一哄而起,杀洋人,烧洋楼,人心汹汹,势不能行。曾国藩由保定到达天津以后,绅民们的反教狂潮并没有平息,盛传曾国藩是由朝廷派来天津驱赶洋人的。当曾国藩一进天津城门,由天津四十八保所选派的代表便拦路请愿,指控教堂残害中国人,并诛杀幼童挖眼剖心。与此同时,在京的王公大臣也高谈阔论,与“清流派”一起大肆宣扬民心可恃,甚至扬言最好趁机“尽毁在京夷馆,尽戮在京夷酋”,起码也要与法国断交,以示惩戒。

面对**而偏激的民众情绪,此时曾国藩如果进一步加以鼓励,势必会造成一场盲目排外的群众运动,其结果是不仅仅针对法国教堂及其传教士,而且会波及所有的外国教堂、传教士以及外国人,最终酿成一场新的战端。曾国藩心里十分清楚,刚刚结束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及太平天国和捻军人民起义之后的中国,国力孱弱已极,一旦“衅端一开”,必定“全局瓦裂”。

在这场中外交涉中,曾国藩奉行的是实力外交,但他不同于以往的实力主义,只认识到了中西实力相差的悬殊,而对自己和自己的民族没有信心。相反的是,曾国藩在看到中西之间的差距后,却用可变的眼光来看待自己和世界,他有了了解世界,学习西方的愿望,鄙视那些“专以消弭为事,于立国之根基,民生之疾苦,置之不问,虽不至遽形决裂,而上下苟安,久将疲恭而不可复振”之徒。

正是由于曾国藩奉行的是实力外交的既定方针,他在承办这起涉及面广、错综复杂的天津教案中,试图通过自己的努力尽量化解国际国内矛盾,以免授人以柄“致成大变”。

曾国藩具体地分析了津民之所以产生教堂迷拐幼童挖眼剖心谣传的原因,大致有五个方面:一是教堂终年紧闭,莫能窥测;二是中国人至仁慈堂治病,恒久不出;三是仁慈堂死人,有洗尸封眼之事;四是仁慈堂所医病人,虽亲属不得相见;五是堂中掩埋死人,有一棺而两三尸者。

天津教案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当道者的昏聩和群众的愚昧落后。轻信所谓挖眼剖心,作为点银和药之用的谣传。曾国藩详加辨析道:

外间纷纷言有眼盈坛,亦无其事。盖杀孩坏尸,采生配药。野番凶恶之族尚不肯为,英法各国乃著名大邦,岂肯为此残忍之行?以理决之,必无是事……眼珠若盈坛,则堂内必有千百无目之人,毁堂之时,何无一人见在?既云残害,其尸具又将何归?此可决知其妄者。

缉凶是办案的关键问题。在外有列强内有清政府的双重压力下,作为查办大员虽有所抵制,但一再让步,应负有一定罪责。截至八月十七日,曾国藩赴天津两个多月后,缉凶结果是,确有证供应正法者七八人,略有证供应治罪者约二十余人,清政府对此极为不满,认为:“案情重大,各国伤毙商民亦多。若正凶仅讯出七八人,此外任其漏网,恐无以服洋人之心,且此案为日已久,若不赶紧办结,必致另生枝节了。”朝廷对曾国藩不满的是两点:一是缉凶的数目少了;二是缉凶的时间拖长了。

在限期迫近、朝廷催逼的情况下,曾国藩不得不改变缉“凶”人数与被杀洋人数大致相等的初衷,会同丁日昌连夜审问,为拼凑“正凶”人数,不得不变通律例,只要是打过洋人或只要有两人以上的旁证,都以“正凶”定案。

天津教案一结束,朝野上下无不哗然,一时间舆论沸腾,人们骂曾国藩为“卖国贼”。朝廷中的“流派”更是不遗余力地对其进行攻击,甚至有人主张严惩曾国藩以谢天下,有人竟作对联一副讥讽他:

杀贼功高,百战余生真福将;

和戎罪大,三年早死是完人。

从此,曾国藩声望一落千丈。

虽然曾国藩是近代洋务运动的代表人物,但是其也有历史局限性,其处理“天津教案”的决策也是不得已为之,当时清朝当权者就是委曲求全,他也没有选择。最终的处理方法就是一命抵一命,洋教堂死了多少人我们就处死多少人。从而避免了更大的流血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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