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费·修修:是谁说我“狗窝里放不住剩馍”!(34)
余姥爷说她可是中外合璧的好手呢,她小时候每次去莫斯科餐厅吃饭,点完餐就会盯着后厨,握着拳头偷偷发誓:“以后我要当这里的主厨!”
瞧瞧,她从小就知道上进!
当然,现在祝余已经成长了。
她现在的目标是成为比专业厨子还牛的业余!这样她就能说一句——你问我为什么不当大厨?嗨,谁让我搞研究更厉害呢。
国家需要我(叉腰得意)。
柳芳说:“《银勺子》,《thesilverspoon》,我朋友前几年寄过来的。”
可能是实在看不下去她的厨艺了吧。
看祝余很好奇,柳芳直接说道:“那本书很厚,你喜欢的话我送给你吧,正好,我明天就给你送过来——它真的很厚。”
祝余好奇,能让柳芳再三强调的厚是多厚?
直到第二天下课,她迫不及待来到图书馆,看到柳芳手边一本厚厚的书——不夸张的说,厚如两块砖头,暗红色很有质感的外皮,上面印着一个银色的勺子,看着就很贵。
柳芳拿起它的动作都有些沉重。
“快快,快拿去吧,”她的动作比祝余还急切,生怕她不要了似的,塞进祝余包里,登时,她感觉自己的包一瞬间重了七八斤。
老天奶啊,这是本铁书吗?
英国的美食够写出这么沉一本书吗?
祝余惊叹地坐下了,又把那本书掏出来,她掂了掂,确信不是自己的错觉,这本书确实有六七八斤重,她翻开看看,点了点头。
原来原版是意大利的啊。
那她明白了。
祝余捧着知识的力量,高兴地恨不得亲柳芳一口,一拍胸口,信誓旦旦地保证道:“等我回家翻翻,给你找几本能用的菜谱!”
她可是囤囤王!
实在找不到,她都能亲手给柳芳写一本!
……
祝余周末就实践了里面的菜谱,的确很多材料不好找,但没关系,她翻了又翻,最后找到一份蒜香炖鸡,蒜有,鸡有(祝同义从郊区换来的),没有橄榄,没有干白葡萄酒——换成花雕试试。
很好,中西合璧嘛。
祝余在厨房里一通操作,没有黄油和橄榄油也没关系,她又没说自己做的是正宗版本。鸡肉越炖越香,外面的胡同似乎都躁动起来,在小孩在吱哇叫着想吃肉。
祝余狡猾一笑,把炖好的鸡肉盛出来。菜谱上说要把蒜打算挑出来,但物资匮乏不容易呢,她还是留了下来,一起端上了桌。
“尝尝吧!”
她志得意满地拍拍手,解下身上的粉色围裙。
余姥爷不愧是她的粉头。
他神色庄重地率先尝了一口,眼前一亮,连连点头,咽下去说:“好吃,真能去老莫和人家主厨竞争一下了——你俩什么眼神?我说真的,不信你俩自己尝尝。”
余颖和祝同义收回怀疑的视线。
余颖看着这盆炖鸡,颜色倒是很漂亮,鸡皮金黄,她大胆地尝了一口,反正这个家谁做饭都比她好吃,一嚼,点起头来。
“诶,真的不错。”
祝同义也尝了一大块,其实尝不出西餐的味儿,确实是好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