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上这非凡轻功,她来历必不简单。”真是深山遗民?他几分疑惑。
“这叫迷踪步,只是跑起来快一点,没啥儿实用。”一阵风吹过,空中残影未褪,她人已出现在他面前,手上拎着两只鸡。
他微愣,下一瞬又扬唇。“跑得快已经很厉害了。”
“所谓迷踪步,就是为了迷惑敌人、逃出生天而创的,但在迷惑别人的同时,自己也会受到影响,难辨东西、不分左右。短程还好,但长程偶尔想去天涯,会不小心晃到海角,这样你还觉得好用?”
偏偏她每次心急,赶路就会忍不住使出迷踪步,结果永远也到不了目的地。
要不要安慰她?他忍住笑,眸清似水。“凡事有一得必有一失,姑娘切勿挂怀。”
“我本来就没在意。”迷路迷路,迷久了也就习惯了。
“姑娘心胸开阔。”他咳嗽,被硬憋住的笑意呛到。
“这跟心胸有什么关系?”废话太多了,把鸡给他,她道:“两刻钟,你快做吧!”
他接过鸡,有几分烦恼。“姑娘可有匕首借在下一用?”
她拿出一把骨刀递给他。这不知何种动物骨头雕成的刀具朴实无华,却锐利非常。
他拿来杀鸡,轻轻一划,皮毛骨肉分离。
“好刀,这——”突然,话语卡在喉咙,因为他看到鸡胃囊里有些许小米。山林里的野鸡不会吃这玩意儿的。“姑娘,这鸡是在哪里捉的?”
她指着山下,这时天已现微光,晨雾间隐约可见一草屋农舍。
“那边的笼子里有很多鸡。”就因为农舍近在咫尺,她才能连跑两趟而不迷路。
“姑娘,这是家养的鸡。”
“然后呢?”
“我们不该偷人家的鸡。”
“山里到处是猎物,想吃鸡,随时捉都有,干么养?”
好问题,那么……
“姑娘为何不进山捉鸡?”
“去太远了会迷路。”再说,近在眼前的东西不拿,到山里猎,当她傻子啊?
这答案更妙了。但是……
“姑娘,不告而取谓之贼。”
“这道理只适用于鸡只是有主人的情况下,如果农舍里的人都死光了,这些鸡就跟野鸡没两样了。”
他眼底厉光一闪而逝。她杀了人?不,她身上没有血腥味,凶手不是她。
放下手里的鸡,他站起身。“我们过去看看。”
她摇头。“先做饭。”
“去农舍里再做也一样。”
“尸体不会跑。吃饱休息后再去。”她很坚持。
“人命关天,拖延不得。”
她弹出一颗细石,封了他的气海,教他一身强力也无处可发。
“做饭。”
他微怔了下,俊眸眯起,有了笑意。堂堂的金笔玉判居然也有被押着洗手做羹汤的一天,真不可思议。
他却没有太多的排斥,好似……这样极端的偏执也挺动人的。
“姑娘贵姓芳名?”
“骆冰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