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忽然想起一件事。
江寻说过一句话:“你不回我也说。”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是笃定的、坦荡的、不怕被拒绝的。
沈望洲想:我要是也能这样就好了。
他要是也能像江寻一样,想说就说,想笑就笑,想喜欢就喜欢。不怕被拒绝,不怕被嘲笑,不怕说了之后收不回来。
但他做不到。
他是沈望洲。他的壳太厚了。厚到他有时候自己都摸不到里面的自己。
但他知道里面有什么。
里面有一个人的名字。有三个字。有每天早上多带一把伞的细心,有端着洗脸盆喝粥的荒唐,有在操场上追鸡的幼稚,有说“他们都不是你”时的笃定,有说“我喜欢你”时的勇敢。
里面有一个叫江寻的人。
这个人把他的壳撞出了一道裂缝。裂缝不大,但足够让光照进来。足够让他看到——原来他也可以喜欢一个人。原来他也可以对一个人有耐心。原来他也可以,在十七岁的时候,像所有十七岁的人一样,心跳加速,手心出汗,脑子里全是同一个人的画面。
他喜欢江寻。
他知道。
他早就知道。
他只是不敢承认。
但现在,在十一月的一个普通的下午,在一张写满了数学公式的草稿纸上,在一团黑色的墨迹下面,他承认了。
不是对江寻承认。是对自己承认。
他喜欢江寻。
很喜欢。
喜欢到他在做数学题的时候会写错答案。喜欢到他在回家的路上会走错方向。喜欢到他在深夜里盯着空白的聊天窗口发呆,打了一行字又删掉,删掉又打,打了又删。
喜欢到他把一颗柠檬糖在口袋里揣了一周,都没有拆开。因为拆开了就没了。就像江寻这个人,他怕一松手,就没了。
他不知道这种害怕从哪里来。
但他知道——从今天起,他不能再假装了。
假装不喜欢,假装不在意,假装“我只是他的同桌”。
他可以在江寻面前继续装。他可以继续面无表情,继续话少,继续冷。但他不能在自己面前装。
因为他的草稿纸上,写着一行被划掉的字。
那行字是事实。
是他在十七岁的秋天,承认的第一个事实。
放学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十一月的天黑得很早,五点半的时候路灯就亮了。
两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和往常一样。江寻走在左边,沈望洲走在右边。江寻的步子还是那么大,那么快,但步频已经慢了很多,慢到沈望洲不需要刻意加快就能跟上。
“沈望洲,”江寻忽然开口,“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你会不会想我?”
沈望洲的脚步顿了一下。
“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就是随便问问。”
“为什么这么问?”
“因为我今天看了一个电影,里面的人说了一句话,‘有些人走着走着就散了’。我就想,我们会不会也这样。”
沈望洲沉默了一会儿。
“不会。”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