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默的手停了一下。
病故。
不是迁出。
这是第一个写着病故的孩子。
他记下:1965年,赵小妹,六岁,赵德柱之女。
继续翻。
1966年到1969年,档案很乱。有些页面是空白的,有些被水泡过字迹模糊。他翻了好几遍,没找到柳叶巷十七号有孩子迁出或病故的记录。
陈默合上档案,靠在墙上。
七个孩子,他找到了五个:
还差两个。
他看着笔记本上那几行字,脑子里反复回放一个词:
迁出。
五个孩子,四个是迁出,一个是病故。
病故的那个,1965年,死在医院还是死在家里?档案上没有说。
迁出的那些,迁去哪儿了?
谁给他们办的迁出?
他想起李成阳说的那句话:“我怕找到。”
怕找到什么?
怕找到的,不是尸体。
是那个帮他把儿子迁出的人。
走出分局仓库时,天已经黑了。
陈默站在路边,给老钱打电话。
“找到了五个。1958年一个,1965年一个,1972年一个,1982年一个,1992年一个。”
“死因呢?”
“档案上没有死因。四个是迁出,一个是病故。”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
“迁出。”老钱重复了一遍,“谁给他们办的迁出?”
“不知道。”
“办迁出需要户口本、需要本人或家属签字。如果是孩子失踪,家属怎么可能去办迁出?”
陈默也想过这个问题。
除非。。。
“除非办迁出的,不是家属。”
电话那头,老钱轻轻吸了口气。
“明天我去查李成阳,问问他当年是谁帮他办的迁出。”
“他未必肯说。”
“那就再找别人。李成阳,还有那个姓马的房东。”
挂了电话,陈默站在路边等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