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里安静了。
很安静。
窗外的阳光慢慢移动,光痕从茶几移到了地上。
“1982年,李建国那孩子来跟我诉苦,说他整夜睡不着,梦见那些孩子。我说,你签都签了,忘了吧。”王建国的声音像沙子一样散开,“没过多久,他就收到那三千块钱。不是我给的,但我没拦着。”
他看着陈默。
“我是帮凶。”
陈默没有说话。
他能说什么呢?
一个主管户籍的副局长,因为害怕,签了三十四年的迁出。
“那个人,”陈默终于开口,“打电话的,送钱的,让张国庆办事的,是谁?”
王建国沉默了很久。
久到陈默以为他不会回答了。
然后他站起身,走到卧室门口,推开半掩的门。里面是一张床,床头柜上放着一个相框,里面是一个中年女人的照片。
“我老伴,走了五年了。”
他看着那张照片,声音很轻。
“她走之前跟我说,老王的,你那些年签的那些字,早晚要还的。”
他转过身,看着陈默。
“那个人,姓孙。”
陈默的呼吸停了一瞬。
孙。
“孙什么?”
“孙永福。”王建国说,“1980年到1985年,他是滨江市公安局副局长。分管治安。”
他看着陈默。
从干休所出来,天已经阴了。
陈默站在门口,给老钱打电话。
“孙永福。1980年到1985年,市局副局长。张国庆的上面,就是这个人。”
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
“孙永福。”老钱重复了一遍,“这个人现在在哪儿?”
“不知道。王建国说,他1985年就调走了,去了省里。”
“省公安厅?”
“可能。”